归档时间:2020-01-21
结婚登记
作者:未知用户     发布时间:2012-12-31 14:10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民政府     浏览数:

项目名称

婚姻登记

项目编码

结婚登记(国内)43092200649027-4 C  10500

项目类别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机构

安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地址

安化县政务中心

决定机构

安化县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条件

男 年满22周岁、女 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自

愿并本人到场,男女双方至少一人户口需在本地,当事人有民事自主能力,(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医学认定不宜结婚的除外)。

 

申办资料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有效证件);当事人之前有过婚姻史的,丧偶的需出示丧偶证明,离婚的需出示离婚证(办证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申请结婚登记需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在《婚姻状况证明》载明其已编的身份证号码)、军官证(士兵证)、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办事流程

工作人员审核当事人出示的相关证件、当事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工作人员将当事人相关信息输入婚姻登记系统,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收取办证工本费,办结,发证。

当事人在《补领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收取办证工本费,办结,发证。

 

项目表格下载

需当事人到场领取并办理。

常见问题解答

 

法定时限

即办件

承诺时限

即办件

权力运行流程图

 

收费依据

2008)湘价费 164   2008)益价费字161

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每对9

查询方式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网

咨询电话

0737-7821801

投诉电话

0737-7821650

在线办理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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