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3 10:43     信息来源: 县人大办     浏览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是否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中接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应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设置7个专门委员会(均为正科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设置2个办事(工作)机构(均为正科级):办公室(研究室)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2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中心(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预算)、县人大预算联网服务中心(为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预算)。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总计1052.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3.74万元,下降25.15%;支出总计110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7.53万元,下降22.83%。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

 

二、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90万元,占100%。

 

三、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26万元,占62.43%;项目支出416.06万元,占37.57%。

 

 四、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2.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3.74万元,下降25.1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0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7.53万元,下降22.83%。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

 

五、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2.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3.44万元,增长21.0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0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7.53万元,下降22.83%。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994.89万元,占 8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7.61万元,占 6.1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64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68%;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18万元,占2.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41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公性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40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财政拨款支出 130.10万元,主要用于每年法定的代表大会的召开。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工作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2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工作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工作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6.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拨款支出 17.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死亡抚恤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 18.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 26.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9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0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关于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单位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96万元,支出算为2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2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40.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完成预算81.40%。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占32.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占67.01%。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批批准(湘政外出字[2019]2094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出访土耳其、巴西等地,共开支出访经费7.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4.6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接待1377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市人大交办的现场交流会、省市人大领导来安视察调研、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公务接待支及其他县外人大系统来我县调研考察开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7个项目,涉及资金211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度已对部门预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进行的培训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经评价小组综合评价,我办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均为“优良”。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7个项目,涉及资金211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度决算收入1052.90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683.73万元,增长53.99%;2019年决算支出总计1107.32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683.73万元,增长61.95%主要原因:年度内省人大工作要点安排的预算联网监督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追加经费、人大疫情防控资金、人民代表大会经费、人员调入及省市专项行动(农民健康行、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司法公正安化行)等经费追加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0万元,较上年减少93.08万元,下降47.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3%;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77%。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安化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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