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作者:夏应平     发布时间:2022-08-25 22:07     信息来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数:

 

8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飞燕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可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曹石多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要平、李艳云、李志生、卢映云、胡能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含《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实事)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草案)以及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并通过了相关决定。

陈飞燕强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聚焦责任指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科学研判形势,找准痛点短板,齐心协力攻坚三季度、冲刺下半年,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保民生、守底线等各项工作,确保经济运行稳中提质;要聚焦财政保障,进一步规范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着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提升财税政策效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预算执行科学精准;要聚焦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同级审计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立行见效,要强化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把握好地方发展与债务规模的平衡,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隐性债务新增,严防出现“爆雷”现象。

陈飞燕要求,县监察委及全体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站稳人民立场,强化监察监督,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加快完善和健全监察监督机制,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更好更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规范监督执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护航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会议决定接受龙吉中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会议决定免去谢疆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决定任命黄炜、陈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陈旻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怡来、肖湘、钟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陈飞燕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