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社局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7 14:37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数:

2017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安化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安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我局人社工作行政执法工作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将我局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因我局所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权限都保留在市局,也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零报告已上报),只能按要求对行政服务管理方面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9月,我局在县编委、县纪委和县政务中心的指导下,在全局范围内严格按要求进行了行政许可与行政服务管理事项清理工作。经一一核对与清理,我局按要求将57个行政服务管理项目归纳为12个大项目,并重新整理各项目的服务指南,编好目录,便于索引查询。经过清理,我局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服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失业保险办理、人才市场管理、工作认定等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已趋于“至简”状态;在城乡社保、企业社保和医保的征缴工作上,逐步将县级集中经办权限下放到各乡镇各网点。为了进一步方便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就医,从2017年8月起县医保中心已开通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在省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只须在办理住院前向我县医保中心电话联系备案,就能实现在省外住院异地结算极大地精简了办事流程,节约了行政成本,方便了服务群众。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项行政权力和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管理服务事项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加快调整内部机构编制和职能设置,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按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严格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到不越权、不滥权、不弃权。切实按规定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伤。我局无涉及行政收费事项,故无须制定收费清单。

(三)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督

积极配合市场监督局等职能部门,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和10月份,我局应市监局等部门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学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及时准确在平台录入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35人次,录入小微扶持企业名录涉及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信息186条,可随时密切配合抽取检查对象并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在平台公布查处结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为全县协同监管工作夯实了共享基础数据,大力加强和创新了我县市场监督工作。

(四)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密切响应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11月份,市局和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多次下发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我局对所涉对象所在的企业社保、劳动合同和劳动纠纷等重要信息进行了仔细核对,作出了公正合理的评价,很好地协助了政府进行立法调研及意见征求工作,为政府对其任职信息提供了可靠参考。

(五)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我局在本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县报县政府法制办登记、编号,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4月1日,我局起草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安化县劳务协作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都经过了非常规范的合法性审查。今年无应当履行听证法定程序的文件。8月18日,我局完成6个对2017年县政府(含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上报了清理意见表。9月20日,我局对《海螺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开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今年我局无一起被县政府审查认定的违法规范性文件。

(六)严格按照《安化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政府合同管理制度

我局今年合同磋商谈判、签订和管理都非常规范,签订前也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今年我局与安化县平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合同》。今年我局未承办县政府合同。

(七)按规定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与湖南义剑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依规定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了相关情况,主要负责参与我局工伤等方面的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重大法律事务的处理。今年共计为我局代理行政诉讼案22件,其中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纠纷16件,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6件,相比上年度略有下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参与业务部门案件讨论专题会议10次,主要是关于劳动监察、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给付案件的集体讨论,为我局作出行政行为提供参考意见。到我局解答法律咨询或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20余人次,主要是工伤待遇给付、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板块的业务咨询和法律事务处理。

(八)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细化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具体流程、操作标准和工作制度,我局按7个行政服务管理项目都有具体细致的服务指南,便于办事群众查询参考。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落实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认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坚决防范引起重大社会问题的发生。对重大决策举行听证会,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 。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我局多年来非常注重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并建立了相关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今年我局劳动监察窗口共接待投诉举报45起,协调处理44起,其中立案5起,结案4起(其中1起以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办),涉及民工30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433.2万元,通过专项执法活动,对欠薪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有效震慑,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建立并严格遵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都经过了严格的法制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协商。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法规股组织劳动监察局和工伤认定股认真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案卷进行“回头看”,搞好自我评定,其中“安人社工伤认字(2016)134号吕明霞工伤认定”案卷被市局评为优秀案卷,我局也荣获市局工伤案卷类评查优胜单位。此外按要求参加了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检查了案卷的不足之处,使以后的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劳动监察局、工伤认定股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按时向上级相关部门统计并报送行政执法相关情况,制好相关目录和台账资料,随时可供查阅参考。今年我局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因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完善,被评为湖南省示范仲裁院。

(十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实行执法责任到岗到人,严格实行权责挂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年初,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伤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到人。7月26日,我局出台《推进法制人社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2017-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纲要,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股室。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十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社行政执法队伍。5月份,县人社局举办2017年度专题法制讲座,县人社局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一道参加了培训。7-9月份组织了全局员工进入“如法网”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系统学习,并参加了普法考试,通过率100%;9月份,根据市局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人社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劳动法方面的宣传工作。11月,应县法制办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县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考试,目前一切就绪,只等上面的考试通知。今年我局未发现一起有违反《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行为。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度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努力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并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一起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案件

(十五)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我局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应诉材料,及时完成交办的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积极配合应诉工伤,严格按照规定出庭应诉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化解争议,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无经复议行政行为被诉讼认定违法或撤销的事例发生。

(十六)加强审计监督

在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上,做到流程规范、责任到人、落实一事两岗两审制度。无未按规定建立业务、财务、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未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计算和记录个人账户信息;无违反业务规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规定以及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修改社会保险信息;市县各级审计部门每次对我局进行财务审计均未发现任何问题,无一起审计移送事项。

(十七)加强财政监督

按照基金收支两条线,开设财政专户管理,无挤占挪用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力求精准。无违规开立和使用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无违规存储基金;无未按规定对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无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不符;无违规使用专用收据和票据;无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基金;无将基金用于平衡其他财政预算,或者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十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对部门网站维护及时,运行正常,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准确,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十九)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今年,我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信访工作专干。严格按照诉访分离和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有关规定,对来信来访来电由信访专干登记、归档,信访工作从接待、接电、收函到批示、转办、承办都由信访专干办理,并建立局领导接待日、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将每周星期一定为局长接访日,其余时间随时接访,并做到服务热情,有访必答,有理有据,让群众满意。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种来信56件,接待来访400多人次,有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接办率、答复率达100%,我局职能范围内应该解决的问题,满意率达100%,未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统筹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5月份召开了法治政府(人社)建设工伤专题会议,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定了法规股作为执法普法的主管单位,并纳入工作方案,且已严格落实到位,有力保证了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7月26日,我局出台《推进法制人社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2017-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纲要,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股室。

(二十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5月8日,我局出台了《关于调整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了党组书记、局长邓生本为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和法规股股长为成员。邓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带领全局干职工创造了全年无任何违法行为单位的纪录。

(二十二)加强法制力量建设

我局设置专门的政策法规股,先后由张文近、陈锦和喻安民同志担任专职负责人,伍雨晨、龚旭芳同志任专职法制经办人员,完全适应本局推进依法行政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

(二十三)落实法制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我局按要求向县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开了《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

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法规股组织劳动监察局和工伤认定股认真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案卷搞好自我评定,其中《吕明霞工伤认定”案卷(安人社工伤认字(2016)134号)》被市局评为“优秀案卷”,我局也荣获市局工伤案卷类评查“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年,是加快向现代化步伐迈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安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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