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安人社工时许决字〔2023〕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8 16:41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数: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人社工时许决字〔20231

 

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以书面方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的形式。为了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第十条第五款、第十三条第一款。

许可范围:实行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中控操作员11人、巡检40人、调度6人、化验室质控工8人。

许可期限:202391日至2024831日。

审批意见:1、你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情况,并加强工时管理,不得扩大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范围。

2、你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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