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办理
作者:陈晓亮     发布时间:2026-04-27 09:29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数:

  一、政策依据

  1、《湖南省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0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社险函(2022)84号)

  二、办理条件和适应范围

  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申报。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职工新增退休人员

  1、《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人事(职工)档案审核申请业务要素信息表》以及本人原始档案。

  2、退休人员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到龄领取养老金

  1、填写《湖南省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批(核)表》;以城镇大集体工作年限、退役军人等身份参保,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已认定或可认定集体工作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集体工作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审批表,视情况还需提供本人的原始人事档案;

  2、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五、办结时间:一个工作日

  六、承办单位: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七、办理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C栋2楼人社12号窗口,联系人:刘奕丹  0737-7822142。

  初审初校:李  艳

  复审复校:夏  武

  终审终校:刘少岩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