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依据 1、《湖南省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0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社险函(2022)84号) 二、办理条件和适应范围 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申报。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职工新增退休人员 1、《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人事(职工)档案审核申请业务要素信息表》以及本人原始档案。 2、退休人员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到龄领取养老金 1、填写《湖南省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批(核)表》;以城镇大集体工作年限、退役军人等身份参保,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已认定或可认定集体工作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集体工作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审批表,视情况还需提供本人的原始人事档案; 2、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五、办结时间:一个工作日 六、承办单位: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七、办理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C栋2楼人社12号窗口,联系人:刘奕丹 0737-7822142。 初审初校:李 艳 复审复校:夏 武 终审终校:刘少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