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9 15:22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浏览数:

安化县委组织部是负责全县党建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是县委管理组织、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组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

(二)负责全县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和宏观管理。

(三)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或参与制订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政策、规定、制度,并对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介。组织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及有关规定,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并向县委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离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指导机构编制部门拟定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协助上级做好援藏援疆干部选派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协助管理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全县干部信息、干部统计、党内统计、人事档案等工作的综合指导。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协调市管、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人才工作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重大专项计划,指导协调全县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人才考核管理。

(九)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党委(工委)和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及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

(十)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

(十一)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联络、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组织人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负责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工作及其责任人管理和考核。

(十四)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申报、考试录用、调配(调任)、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规划制度,指导、监督、协调各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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