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怎么监督?“组工大讲堂”划重点
作者:陈立辉     发布时间:2019-06-11 16:38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浏览数:

6月10日,安化县委组织部2019年第6期“组工大讲堂”开课,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刘红兵走上讲台,带领机关干职工专题研讨组织部门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刘红兵结合组织部门工作实际和自身体会,从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择要解读。

刘红兵指出,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突出政治监督,回答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监督不力怎么办”的问题,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监督检查内容上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三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四是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五是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上,要注重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一是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三是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四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五是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责任追究上,要职责明确,依规处理,强调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会上,组工干部纷纷表示,要大力学习办法,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查落实,突出政治监督,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在日常工作中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飞燕进一步强调,组织部门承担守护选人用人第一关的重要工作、重大责任,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大力宣传,全力落实,规范做好选人用人各项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真正实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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