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处分465名违纪省部级官员
作者: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01-01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近日,从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获悉: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近日在香港廉政公署第五届国际会议上透露,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获得国内外社会的积极评价。

    崔海容介绍,1982年至201130年中,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2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465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90余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等被执行死刑。仅2003年到20119年中,因贪腐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2000余人。
   
崔海容说,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正式确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同年,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正式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实施注重预防的战略举措,中国的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根据民意调查,民众对防治腐败成效满意度由2003年的51.9%,上升到2011年的72.7%;民众对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认同由2003年的68.1%,上升到2010年的83.8%。国际社会对中国防治腐败工作也给予积极评价。透明国际组织2005年至2008年给中国清廉指数评分由3.2上升到3.82011年排名比2010年上升了3位。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