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劳竞字[2014]1号
2014年劳动竞赛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推进富民强县,创建“工人先锋号”,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把我县建设成为生态优美、经济繁荣、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新安化。经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职工中继续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和谐奔小康”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针对活动的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全总“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绿色崛起目标,全面推进“3+2”发展战略,突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竞赛主题,深入开展“推进富民强县,争当五一先锋”的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展示当代劳模新风采,组织动员全县职工群众为加快安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二、竞赛内容和形式
竞赛内容:
1、继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的活动;
2、继续开展促产量、提质量、增效益的活动;
3、继续开展以单位工作为重点的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比武、技术创新的活动;
4、继续开展以中小企业为重点的“安康杯”竞赛活动;
5、继续开展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管理水平的活动;
6、继续开展提高职工素质,开展学习新技术,掌握新知识,提高新技能的活动。
主要形式:
1、继续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开展长期赛;
2、继续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或技术难关开展突击赛、攻关赛;
3、继续围绕提高技能开展技术比武赛;
4、继续围绕促进全面工作,开展班组之间、个人之间的对手赛、擂台赛,开展富民强县,争创“五一先锋号”集体、班组、个人竞赛活动。
三、评选、表彰名额
在全县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评选出竞赛先进单位10个,优秀组织奖单位10个,竞赛标兵10名。
四、评选条件
(一)竞赛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建立了竞赛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制订了竞赛方案,有活动记录,有检查评比,有先进典型材料,有总结表彰。
2、全面完成了年度生产,工作任务,经济效益和各项工作指标均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
3、开展了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有50%以上职工参与,且采纳率高。
4、单位班子成员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单位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经常举办安全卫生教育活动,劳动保护措施可行。
5、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6、依法纳税,依法拨缴和上解工会经费。
7、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女工专项集体合同,合同履约率达95%以上。
8、及时报送了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先进典型、总结材料。
9、相关重要工作未被一票否决。
(二)优秀组织奖
1、根据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制订下发了劳动竞赛实施方
案,年终有检查评比,并及时向县劳动竞赛委员会报送了方案、总结及典型材料。
2、所属单位普遍开展了劳动竞赛活动,职工参赛面广,
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职工素质有明显的提高,先进典型较为突出。
3、全系统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班子成员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竞赛标兵
1、积极参加本单位的各项竞赛活动,并成为竞赛活动的排头兵。
2、努力学习、钻研新技术,掌握新知识,在攻克技术难关,推广先进技术,提高产量、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
3、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本单位职工认可的先进人物。
五、推荐、考核评比办法
1、劳动竞赛单位年终写出总结材料上报主管局联合工会,局联合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县总工会),县直属基层工会的总结直接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局属二级机构的竞赛先进单位由各局考核评选,根据所分推荐名额中择优向各块口申报,再由块口审查汇总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由乡镇联合工会评选后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3、劳动竞赛标兵的推荐,由开展了劳动竞赛活动的基层工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提名,提交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整理好材料上报主管局,由主管局审查汇总报块口,然后由块口审查后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乡镇的由联合工会审查后直接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4、优秀组织奖由县总工会在年终工会目标管理考核中进行综合考核,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
5、在评审前,由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对所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
六、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表彰名额,按1:2的比例推荐先进单位和竞赛标兵,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政府办口各7个 农村办口各3个 经贸口各5个
宣传口各1个 政法口各1个 金融口各1个
乡镇共计各2个
七、具体要求
1、全县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竞赛组织机构,制订可行的竞赛方案,培养、选树典型,搞好总结评比表彰。
2、充分利用工会的宣传舆论阵地,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动劳动竞赛工作健康发展。
3、按时报送劳动竞赛方案、总结、先进典型材料。
报送时间:
1)4月上旬,各企事业单位向主管局、乡镇工会联合会上报竞赛方案,并由工会联合会汇总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各局、乡镇工会联合会向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级竞赛组织机构和竞赛方案;
2)次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向上一级工会报送全年竞赛工作总结、先进集体和标兵的推荐材料。
八、奖励办法及标准
1、劳动竞赛标兵,由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
2、竞赛先进单位,由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奖牌一块,由单位按参赛人员人平600-800元的奖励标准评定发放到人。
3、优秀组织奖单位,由县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奖牌一块,由单位按参赛人员人平600-800元的奖励标准评定发放到人。上述奖金的发放,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安化县劳动竞赛委员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