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发〔2015〕23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知识产权局,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示精神,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潜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建设创新型湖南,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知识产权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优秀成果奖20项。设特别奖2项: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促创业特别奖和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促就业特别奖。 二、参评对象 (一)1955年1月1日后出生,2015年1月1日前在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册职工(含各种性质企业的合同工、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二)依托科技创新成果开展创业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负责人或职工和以科技创新项目带动社会就业贡献突出的企业负责人或职工。 三、申报条件 (一)职工科技创新奖项目申报条件 成果已在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年创经济效益达500万元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职工科技创新奖。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创新成果;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成果; 4.为促进职业安全卫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二)特别奖申报条件 1.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促创业特别奖”。 近年来,依托科技创新成果独立自主开展创业活动,在相关领域达到省级以上科技水平,创新贡献突出,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负责人或职工。 2.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湖南省职工创新促就业特别奖”。 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视职工创新能力建设,近年来依靠创新平台为带动社会就业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负责人或职工。 (三)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政府立项投资的科技创新项目,企业负责人的科技创新成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教授的专业理论成果以及药品科研项目不在推荐评选之列;已获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以上的项目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以上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四、组织领导 成立第三届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和办公室。评审组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负责职工科技创新奖的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由省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评选程序 第三届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的产生采取由项目完成人或单位申报,各市州和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推荐,专家评审和奖励委员会批准的方法进行。 六、奖励办法 奖励委员会将向湖南省第三届职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成果奖和特别奖获得者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分别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由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利项目申报中国专利奖,择优推荐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七、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初评工作。 2.各市州和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推荐上报的科技创新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本次评选要以工业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岗位创新所产生的项目成果为重点,各市州推荐职工科技创新成果不超过5项,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推荐均不超过2项。特别奖各地各产业每类均可各推荐1人。 4.为做好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的保密工作,此次申报工作所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统一拷至U盘),由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统一报送至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民主东街11号 邮编:410005 联 系 人:杨 平 李俐波 联系电话:0731—84320134;84320219 电子信箱:hnszscb@163.com
附件:1.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申报表 2.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促创业特别奖申报表 3.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促就业特别奖申报表
湖南省总工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6月29日
编号
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完成者: 成 果 类 别: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湖南省总工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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