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发[2017]2号
安化县总工会 关于做好2016年度“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和谐家庭”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局工会联合会,县直属基层工会: 2016年是我县第八轮“芙蓉杯”竞赛开局之年,为表彰广大女职工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女职工在全面建成小康安化伟大进程中的良好风貌,县总工会拟决定,于2017年“五一”期间表彰一批县级“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和谐家庭”,现对有关推荐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申报对象 “芙蓉标兵岗”的申报对象为全县各参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由同工种组成的机构建制最小的生产、工作集体(如班组、作业区、科室等)、女职工岗位(如岗、台、车、队、站、所等)。 女职工人数占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 “芙蓉百岗明星”的争创范围为全县所有参加第八轮“芙蓉杯”竞赛的女职工。 “和谐家庭”的申报对象为具有传承好家风、夫妻互敬、尊老爱幼、和谐兴家的家庭美德;文明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高尚境界,获得本地区本行业“文明家庭”称号者优先申报“和谐家庭”。 二、申报条件 (一)芙蓉标兵岗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女职工人数占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 2、获本单位本行业行政先进班组称号; 3、女职工各项法律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竞赛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标识、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 创建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对应的各类型标兵岗: 1、学习型标兵岗 ①岗位成员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和业余学习,女职工学历职称上台阶、文化修养上层次、业务考核上等级等各类学习获证的人数比例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60%(非公企业不低于40%); ②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创造性学习形成制度和氛围,团队竞争力不断增强,班组平均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 ③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以致用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2、创新型标兵岗 ①班组形成浓厚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机制,女职工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②班组成员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QC成果发布等创新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工会组织举办的女职工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并取得好成绩。班组40%以上女职工获得单位以上的创新成果奖励(非公企业班组要求20%以上女职工获得单位以上的创新成果奖励); ③班组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一项以上单位集体获奖成果,并善于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推广、转化、应用创新成果。 3、技能型标兵岗 ①有明确的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和目标,班组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女职工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合格率达100%; ②班组平均技术技能水平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班组成员技能提升、技术晋级和在各类技术比赛中取得名次的人数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40%; ③勇于攻克技术难关,不断优化工作质量与效率,并取得显著成效。 4、超越型标兵岗 ①班组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共同愿景,班组成员以自我超越实现整体超越,有40%以上的女职工在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中获得单位以上荣誉称号(非公企业班组不低于20%); ②具有较高的自主管理水平,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取得一定的自主管理成果; ③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各项效益指标居本单位本行业领先水平。 (二)“芙蓉百岗明星”申报条件 凡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好,参加第八轮“芙蓉杯”竞赛取得显著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女职工可申报各类型“芙蓉百岗明星”: 1.积极参加第八轮“芙蓉杯”竞赛,在各类岗位技能竞赛,业务提升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业务标兵者和女职工个人操作法、工作室命名者可申报“岗位成才明星”。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岗位建功方面创造突出业绩、创造显著效益,并获本单位或本行业奖励者可申报“岗位建功明星”。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县级以上成果者;在各级工会组织举办的女职工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申报“岗位创新明星”。 (三)“和谐家庭”申报条件 具有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的“和谐家庭”创建理念,崇尚夫妻互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践行文明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和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良好风尚,其家庭获得单位以上“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荣誉称号者可申报“和谐家庭”。 三、推荐评选程序 1、注重申报对象向工业企业、非公企业和基层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倾斜,避免先进典型向优势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过度集中。 2、县级“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和谐家庭”由县总工会女工部进行评比,并报县总工会常委会审定通过。 3.全县将评选出县级“芙蓉标兵岗”5个、“芙蓉百岗明星”10名、“和谐家庭”5个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实地考察、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3、申报“芙蓉百岗明星”、“芙蓉标兵岗”、“和谐家庭”须填写申报表,工作和生活照片4张(电子版),提交2000字以内简单情况材料和近2年内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证书复印件。 4、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严格把关,于2017年3月15日之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158202381@qq.com,纸质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均需盖章)用A4纸打印各一份,加盖公章后交到县总女工部。 附件: 1、2016年度安化县“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2、2016年度安化县“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3、2016年度安化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安化县总工会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 2016年度安化县“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附件2: 2016年度安化县“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附件3: 2016年度安化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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