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和湖南省五一先锋集体、五一先锋、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及益阳市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工作制度
作者:安化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3-11-01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一、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经济技术工作概论》、省编办《湖南省总工会机构设置及职能》及2010年1月20日《省纪委纠风办关于省总工会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复函》。 
   二、推荐评选范围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湖南省五一先锋集体授予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及其他组织中的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湖南省五一先锋授予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及其他组织中的先进职工;“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 
   三、推荐评选条件 
  符合推荐评选当年规定的具体申报条件。 
   四、推荐评选原则 
  1、面向基层、工作生产第一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和社会各阶层; 
  2、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3、妇女和少数民族占有适当比例。 
   五、推荐评选程序 
  1、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选应当由基层工会民主推荐,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对象需报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 
  2、县总工会对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五一先锋集体推荐对象,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对象审核合格后,报市总工会初审。 
  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必须经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是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必须经过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私营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征求统战部和工商联意见。 
  3、益阳市工人先锋号初审名单经县总工会常委会审核后,正式名单由市总工会批准命名。 
  4、省级五一先锋集体、五一先锋、工人先锋号由市总工会审核后报省总工会批准命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对象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省总工会,省总工会审核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命名;全国工人先锋号由省总工会审核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命名。 
   六、监督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示,受理举报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 
对于隐瞒身份、伪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推荐单位的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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