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县委书记石录明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和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今年4月至7月,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对12个县管党组织及所辖94个村(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县委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中心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圆满完成县委赋予的政治任务,共发现问题1156个,问题线索17条,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彰显。此外,安排专门人员对本届县委第二、三轮巡察共计41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其中第二轮巡察反馈的412个问题,已整改403个,整改完成率97.8%;第三轮巡察反馈的1214个问题,已自查整改1164个,自查完成率为95.9%,整改成效较为明显。

会议指出,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从严治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警醒、深挖病灶、切实整改,其他未巡党组织要举一反三、对照查摆、未巡先改。从整改情况看,巡察整改初有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采取纪律措施、组织措施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为良好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县委各巡察组要突出政治定位,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政治属性的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的精髓和要义,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稳步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要明确监督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三大竞赛、“发展六仗”等重点工作,有效发现贯彻落实中的偏差、落差,以高质量巡察助推高质量发展。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人民群众关心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特别是对村(社区)巡察,要切实找准工作抓手,探索创新监督方法,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要压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及“一把手”要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视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直接抓、具体抓、彻底抓为手段,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结果。要优先办理线索。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达到惩一儆百的效果。要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深化标本兼治。被巡察党组织要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既要见底清零又要常态长效,进一步形成管长远、治根本、保长效的制度体系。县委巡察机构要深入分析研判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系统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专项治理建议,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三个强化”,即强化政治建设、强化能力建设、强化廉政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

县领导潘文剑、钟曙波、曹石多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黄鹂,市委巡察办巡察指导科副科长龚敏玲,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列席会议。(作者:刘吉辉 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