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强化案件质量评查 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胡玉 易艺英 发布时间:2024-04-11

  “案件质量直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查找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从而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4月8日,县纪委监委召开了202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启动会议。


  本次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定于4月8日至12日通过片区交叉检查的方式,对2023年度审结的案件进行评查。按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片区成立了5个检查小组,要求案件评查人员认真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说明》等规范要求,对标对表,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以评促改,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后逐案反馈,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对照清单落实整改销号。根据评分高低评选出10件年度优秀案件,对优秀案件主办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会上,案件审理室就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人员分组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安化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邓继志书记对此次评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案件质量直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直接影响案件办理之后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充分认识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严明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各位抽调来参加本次的评查工作,要讲规矩、讲纪律,不能随意迟到早退,要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三是严格评查标准,规范开展评查。各评查员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的要求,对案件程序、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条规适用、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款物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评比,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评分标准。四是严格保密制度,确保保密安全。严格遵守评查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评查案件的保密事项、评查讨论内容和尚未公开的评查结果,不得对外发布关于案件的任何信息。最后,审理室和信访室组织所有评查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案件质量评分细则。

  评查工作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将根据评查工作情况,及时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通过互评互学,发现优点,指出不足,并将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