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开通廉政账户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04-25

      省、市纪委《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下发后,安化县纪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已正式在中国工商银行安化支行开通了安化县廉政账户“5910”,促进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严明责任。为切实把廉政账户工作抓实、抓出成效,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设立廉政账户的通知要求,安化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对全县设立廉政账户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要求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礼金礼品上交制度,并就廉政账户设立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严明了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宣传。为确保设立廉政账户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纪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造势。在电视台对设立“5910”廉政账户工作进行了持续一周的滚动式宣传报导,在县政务网、新闻网宣传廉政账户的有关信息,并通过廉政短信平台给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扩大了廉政账户开通的知晓度,进一步营造了廉洁节约、拒收拒送礼金礼品的良好氛围。
    强化管理。安化县纪委结合实际,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的同时,迅速与县财政局、工商银行等单位联系,统一思想,做好协调,就设立廉政账户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多次衔接,严格廉政账户“5910”监督管理。廉政账户只存不取,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日常管理,每季度一次集中结算缴入非税局。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及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