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1日中国共产党安化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安化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在东坪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7人,列席252人。
县委书记杨光鑫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八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十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安排2016年的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邓友良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和成效,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刻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等重大问题,立意高远、思想深刻,语重心长、振聋发聩,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阐述体会深刻深切,部署工作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委徐守盛同志在十届省纪委八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傅奎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市委胡忠雄同志在五届市纪委十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黄进良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深入推进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密切联系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狠抓落实。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杨光鑫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表明了县委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政治态度,体现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政治决心,彰显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政治担当。讲话充分肯定我县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有力驳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模糊认识和错误论调,明确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尊崇党章,持之以恒抓实《准则》《条例》执行;固本培元,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高悬利剑,持之以恒保持高压惩腐;传导压力,持之以恒推进基层反腐;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涵养政治生态。要不折不扣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握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强化思想建党,切实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讲话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纪委党内专门监督机关重要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当好后盾。
全会认为,2015年,县委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县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会深入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全会提出,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八次全会、五届市纪委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和县委的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基层反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第一,着力加强纪律建设。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政治纪律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规矩严起来。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围绕执行换届纪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和“学法规、明纪律、找问题、促整改”专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建立健全常态提醒机制,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日常监督。
第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于主体责任之中。推动“两个责任”全覆盖。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估机制。确定2016年为“一案双查”年,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第三,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织密作风建设监督网,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拓宽监督渠道,持续聚焦发力。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严格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党纪党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反腐败工作协作配合,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合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特别是违反党章和妄议中央、对抗组织审查、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严肃查处今年县乡两级换届、并村改革中违反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等领域的行贿受贿问题,既查收的,也查送的;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加大对干预司法和纪律审查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惩治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者同时具备的,要作为重中之重。转变纪律审查方式,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规范纪律审查行为,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加强执纪审理工作,落实执纪审查安全措施。
第五,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发挥关键作用,党委(党组)要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委(党组)书记要强化主抓意识,纪委(纪检组)要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使群众分享反腐败红利,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的领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开展“三转”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工。抓住换届契机,配齐配强纪检机构班子。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纪审查水平。贯彻 “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坚持执纪必严、有责必问,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还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规矩意识、敬畏之心,始终做到清醒、清楚、清白。纪检监察组织要着力改进作风、创新方法,坚持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严肃执纪、严格要求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定力,精准发力,齐心协力,不断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安化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