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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安化县纪委监察局将忠诚、干净、担当贯彻于队伍建设,做足“严”字文章,用铁的纪律打造铁一般的纪检队伍,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从严教育,苦练执纪监督问责本领
“在傅奎书记的报告中,今年工作任务共有七项,其中一项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部署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2月15日至16日,由安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邓友良带头作辅导,安化县纪委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集中“充电”,为新年工作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去年以来,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新要求,安化县纪委把教育培训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新提升。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规定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委局机关学习时间,通过干部讲坛、举办专题辅导和讲座、工作案例分析、观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去年共定期开展集中学习12次,重点抓好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两条例一准则”、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选送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共参加各类培训50余人次。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制度,去年从乡镇和县直部门选派了5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机关进行跟班学习。注重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建立100多人的纪律审查人才库,把年轻干部放到纪律审查一线锻炼,开拓工作视野,提高纪律审查能力。
从严管理,推进制度落地生根
“2015年,县作风建设检查组在渠江镇查获多名违纪违规人员,镇纪委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严,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安化县纪委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一则《关于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对渠江镇纪委的问责,更是在纪检干部中引起震动。
去年以来,该县出台了“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修订完善了委局《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了《委局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学习、会议、财务、人事、工作纪律、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方面的管理,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坚持自身作表率,严格管理,推进制度落地生根。建立县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去年共约谈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40多人次,对存在的程度轻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对存在的廉政问题,抓早抓小,让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嘴上说说,必须坚决执行到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监督者,必须带头遵守、执行纪律规定。”安化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从严监督,手电筒也要照自己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安化县纪委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机制,出台《安化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反映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访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并且明确纪检监察一室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举报。借助益阳市惩防体系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监督管理平台,多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登录益阳市惩防体系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监督管理平台和工作日志记录情况进行督查,对日志数量较少的纪检监察干部逐一进行电话提醒,督促积极履行职责。
同时,安化县纪委还聘请了2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调查评议、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报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安化县纪委监察局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防“灯下黑”的同时,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当好“啄木鸟”。2015年,安化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3次,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人员63名,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免职3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发送专门短信通报9次,下发通报6期,电视台集中曝光5次,并对曝光对象所在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8件(次),立案164件,涉及科级干部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3人,其中开除党籍28人、开除公职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