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0个严禁24个不准”严明乡镇党委换届纪律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3-18

日前,安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全县乡镇党委换届 “10个严禁 24个不准”纪律要求》,明确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不容许任何人碰触,不能有丝毫逾越。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 不准以同学、老乡、战友、同事联谊活动等名义搞小圈子;不准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串联搞小团体。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 不准通过宴请、举办联谊活动、打电话、发短信、拜访、委托或授意他人等方式出面拉票;不准装整包香烟或送土特产、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等贿赂代表;不准组织或参加有拉票意图的请吃和娱乐活动等,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 不准封官许愿;不准请托上级领导或以要挟等不正当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 不准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不准向组织隐瞒个人有关情况。 六是严禁私分乱发。 不准借换届之机变卖、私分国有资产;不准突击花钱,乱发津补贴;不准用公款搞宴请馈赠、迎来送往;不准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擅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七是严禁说情打招呼。 不准为他人提拔任用说情打招呼;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八是严禁违规用人。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九是严禁跑风漏气。 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 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同进,要求各乡镇党委要严守纪律和规矩,认真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委换届工作。各乡镇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有关纪律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或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