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三举措保障乡镇纪委履责有依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1-27

  • 安化县纪委紧紧围绕“三转”精神,通过加强监督指导、强化沟通对接、完善机制制度等措施,为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今年以来,乡镇纪委共约谈农村党员干部96人次,受理信访举报154件,立案72件,立案数是上年同期的135%。

    一是营造氛围,抓住“牛鼻子”。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勤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在组织机构、人事调整、制度建设上对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支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座谈会,传达上级纪委“三转”精神,督促乡镇党委支持乡镇纪委将主要精力用于纪检工作。指导乡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截至目前全县23个乡镇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5次,同比增长126%,开展廉政教育活动47场次,切实营造“三转”的良好氛围。

    二是厘清职责,种好“责任田”出台《中共安化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通过列出责任清单内容,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乡镇纪委职责和责任追究方式。年初完成所有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调整,明确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逐步推进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设专用,配专配强乡镇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把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通过职务清理和新任配备,乡镇专职纪检干部由原来的26名增加到目前的41名,其中专职乡镇纪委书记23名,专职副书记18名。

    三是完善制度,织好“监管网”。建立乡镇纪委向县纪委报告制度,细化报告事项和时间要求。建立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规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走访联系单位5次以上,约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至少3次以上。建立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和乡镇纪委委员走访联系村监会制度,每季度召开村监会工作例会1次或走访村监会1次以上。发挥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在《安化县2015年度乡镇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单列纪委监督责任内容,对乡镇纪委进行量化考核。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涉及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考察工作均有县纪委人员参加,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