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梅城镇松山村村支两委委员、村会计姜定仁挪用松山村2012年河道清污资金20000元、2007年原栗高村扶贫款10000元。日前,梅城镇纪委给予姜定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挪用的3万元资金全部予以退还。这是安化县纪委严惩“蝇贪蚁腐”,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起典型截留挪用案件。
自“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安化县对各类“拔毛”行为坚决说“不”,通过聚焦项目资金,组织清查下拨的涉农、扶贫、民生等资金是否落实到村、到农户、到项目,以项目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管理为脉络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全县自查资金项目114类,纠正整改问题84个。坚持问题导向,县纪委、各乡镇和县直成员单位对上级交办、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理,对市专整办交办的43条问题线索,立案结案10件、责令整改12件、经查问题不属实的21件,向县直单位和乡镇交办问题线索215条。对全县517个村(并村前老村)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登记,核对资金近2亿元,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一进行调查核实,涉及到违纪的一律给予立案调查,有效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减少了基层信访举报。
2016年,安化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线索299个,受理举报64个,立案54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组织处理2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违纪资金45.89万元,清退归还资金64.13万元,通报典型案例24起。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拔下的毛’还给群众,下大力气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安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友良谈到来年工作时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