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化县纪委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把它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和有力抓手,针对全县涉纪信访量大、疑难信访多、重信重访多的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县、乡两级紧密配合,持续发力,解决了一批上访多年的信访难案、积案,2016年工作实现了“一降一升”,即全县越级信访举报量明显下降,案件查办数同比上升。2016年中央、省、市信访举报件数(238件)较2015年(322件)减少84件,下降26%。
一、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工作责任上体现一个“严”
一是定责从严。将信访量、越级举报和重信重访等三项指标实行每季度通报排名,对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实行预警提示,约谈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二是考核从严。将信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加重考核权重,压实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靠后的单位取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先评优资格;三是督办从严。对重点信访案件下发《督办函》,限期做好息访工作;四是问责从严。对工作滞后、越级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2016年,县纪委共下发《信访督办函》15份,约谈2名乡镇党委书记、2名纪委书记,问责处置信访不力人员9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5人。梅城镇望城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案件,去年上半年群众越级举报不断,县纪委果断启动问责程序,分别对该镇分管城建国土工作的副镇长、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原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落实领导包案机制,跟踪督办上体现一个“实”
2016年,县纪委对全县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大起底,共摸排梳理出13起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分两个层面落实领导包案:一是明确所在乡镇和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为包案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明确县纪委班子成员包案联系指导,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把关。通过县、乡联动,集中发力,截止至12月中旬,13起案件中已有9起息访,4起正在做工作。原廖家坪锑钨矿信访案,上访近10年之久,由于案情复杂、牵涉面广、处置的难度很大。县纪委对该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勇于纠错,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信访人多次协商,积极向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将已上缴财政的55万元款项予以退回,与信访人签订息访协议,目前该案已顺利办结。
三、导入信访听证机制,处置方式上体现一个“新”
针对案件已办结,但信访人对调查过程不了解、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仍上访不止的情况,县纪委导入信访听证机制,搭建信访人与案件承办单位的沟通平台,达到疏通矛盾、消除疑惑、息诉罢访的效果。在具体操作上,一是实施事前听证。田庄乡竹坪村信访案,信访人多次举报到省、市,田庄乡纪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立案调查,为稳妥起见,正式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在县纪委的指导下,田庄乡党委召集信访人和案件承办人专门召开听证会,通报涉案人员的违纪事实和调查情况,释疑解惑,当面沟通,实现了案结事了、彻底息访;二是实施事后听证。东坪镇颜家村信访案是近年来举报较为频繁的一起典型案件,据统计,2016年1月至10月,仅该案的越级信访件达26件,占全县越级信访量的11%。县、乡两级纪委已对该案作出处理,对被举报对象给予了党纪处分,但案件一直未息访,多次做工作收效甚微。2016年11月29日,镇党委主持召开由信访人代表和镇纪委、镇经管站等单位参加的信访听证会,县纪委指派信访室、案件承办室全程参加,针对信访人提出的21个问题,案件承办单位和参与财务清理的镇经管站分别就调查核实的情况和所适用的政策依据、党纪条规一一作了答复,信访代表人当场表示尊重听证结果。这一做法,被《湖南日报》、《三湘风纪》等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四、探索终结备案机制,工作效果上体现一个“好”
针对那些已作出处理、不符合相关政策但信访人却长期缠访的案件,县纪委积极探索终结备案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工作衔接,通报案件情况和调查处理意见,报各级信访部门进行销号登记。县国土资源局黄某某信访案,上访近20余年,信访人年逾古稀,性格极其偏执,长期到省、市纪委乃至中纪委上访,对其提出的诉求,各级均已作出结论,认为不符合相关政策,纯属无理缠访,2016年,县国土资源局向信访部门对该案实行终结备案,明确告知信访人对其诉求不予受理、不再答复、就此了结。仙溪镇李某某信访案,也是一起困扰各级的老案、积案,县、乡两级多次进行调查复核,其反映情况均不属实,向其通报调查处理结论,难以做通工作,拟向信访部门申报终结备案。同时,对上述案件不搞简单地一“备”了之,而是继续加强对信访人的跟踪管理,落实所在乡镇和单位的属地责任,使纪检监察部门从这些问题中腾出精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