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围绕“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9

我县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县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林业系统的工作实际,围绕“四个强化”的整体思路,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7月20日,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题会议召开之后,县林业局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7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林业领域暨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成立了林业领域暨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5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8个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两个专项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督查”的工作机制;7月26日,召开林业系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大会,在会上,该局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邀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进行指导,提出工作要求,与48个二级机构和股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压紧压实了工作责任。

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林业系统掌握的资金项目多、涉及的股室多、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多等特点,该局不回避矛盾,敢于“亮剑”,敢于直面问题。一是澄清底子,将监督执纪问责的范围延伸至所有涉林资金和项目,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明确以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石漠化工程、天保工程、种苗、绿化苗木、生态护林员等项目资金为工作重点,以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涉农资金、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和帮扶措施的落实为抓手,每月选定一个项目,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一直延续到2019年年底。二是注重实效,重在发现问题。要求各股室和场圃所对照工作方案,逐项开展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在工作中对廉政风险点多、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控风险、堵塞漏洞。

强化自查整改。近期,分三个层面开展全面自查:一是从7月18日至28日,组织为期10天的苗木督查,随机抽查15个绿化造林村;二是对珍贵乡土树种整乡整村工程造林、科技实验林造林进行督查;三是48个局属二级机构对所管辖的项目资金进行清理自查,要求在7月31日前,每个单位至少上报1条问题线索。马路林业站在清理中发现,该镇某村截留2016年度生态公益林资金用于村上其他开支,迅速将此线索上报至局纪检监察室。在此基础上,严格进行整改,既对违规资金督促发放到位,又制定出台《苗木调运管理办法》、《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在制度层面堵塞漏洞,确保涉林资金运行安全。

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开展日常监督,在各林业站和场、圃、所、司配备一名纪检员,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所有二级机构;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与全局绩效考核直接挂钩,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二是组织工作督查,促进工作的平衡发展,共开展一般性抽查10次、重点时段督查5次、全面督查4次,12人次被通报,被通报人员按照《县林业局基层林业站绩效考核办法》扣除年度绩效考核奖励10%,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三个一律”: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扶贫领域内的问题线索,建立快速核查机制,一律快查快办;对在自查自纠中没有主动查纠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理;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涉及林业系统的干职工,绝不包庇偏袒,一律依纪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