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署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准备工作必须在12月完成,产生监察委员会必须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11月23日,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上,安化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相关负责人正根据工作安排制定时间表。
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顺利完成这项工作,安化县制定专门的时间表,针对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明列完成时间,具体分为组织动员阶段、制定方案阶段、组建转隶阶段、深度融合阶段、检查总结阶段,明确各阶段工作的责任人与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倒排工期,压实责任。
自11月18日安化县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深化监察全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县正紧锣密鼓进行筹备,多次召开座谈会、会商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通过摸清底数,分解任务,及时了解参加涉改人员的政治、思想动态,确保实现人员、机构、工作、思想的融合。
“我坚决拥护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名已在检察系统工作十八年多的老检察官,离开工作这么多年的单位确实有很多不舍,但我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在此也表态,我会一如既往扎实努力工作,认真履职,转隶后我将努力学新的业务知识,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和角色。”11月21日召开的涉改人员座谈会上,安化县检察院一名工作多年的检察官说道。
目前,安化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按时间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