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6月7日,安化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11日,安化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中心党组深刻认识到,县委开展的这次巡察工作,是对中心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近年来中心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不足与问题,准确客观、中肯深刻,中心党组全面认领和诚恳接受。在落实整改中,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逐条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1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迅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中心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党组要求中心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站位全中心,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和要求上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查找原因,认真总结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精心制定方案、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不足和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了《中共安化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围绕三个方面10个不足和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整改效果。中心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夏鹏祥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相关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中心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领分管科室切实加强对牵头整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各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人员,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治意识不强。中心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2017年未按要求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精神的学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讨论,理论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与党组学习会议记录不一致。没有按要求认真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讨论走过场。如中心机关支部2016年4个专题的讨论记录均集中在11月,2017年未按要求开展4次专题学习讨论。
整改情况:组织干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干职工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和干职工开展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并要求中心组成员按要求做好记录。按要求认真开展讨论活动,要求有学习,有讨论,有记录。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五化”建设。按要求开展专题学习,最近组织干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违反有关规定,2012年通过二级机构农机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组建惠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农公司)经销补贴产品。2015年8月惠农公司因经营不善解散,并已注销工商登记,解散惠农公司时,经股东商议销毁了相关财务账目。
整改情况:通过调查了解,关于惠农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惠农公司于2012年元月成立,是一家由17个股东联合注册的股份制公司,2015年经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公司合法解散。公司于2013年开始至2015年,由部分股东承包经营,由于公司多年来由个人承包经营,惠农公司所涉及账目不多,且无人管理,后经全体股东商议通过,对账目进行了销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中心属企业及二级机构的管理。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大中心观念不强。执政理念有偏差,在累加补贴发放方面存在保护主义倾向。2015年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在研究农机累加补贴对象时,明确只在惠农公司购机者中进行选择,2016年安化县嘉鑫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同一批次购置了两台确定为累加补贴机型的粮食烘干机,其中在开发公司购买的一台享受了累加补贴,另外1台则没享受 。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购机补贴政策,2018年我中心制定累加补贴的原则是:事前先申请报告,县内购机,先购先得,资金用完为止。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中心党组对主要业务领导不力,农机补贴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经销商套取农机补贴的问题。2014年惠农公司以销售给县振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振兴合作社)名义,将1台因为运输损坏没有实际销售而是用于拆零件维修的茶叶炒(烘)干机,也以其名义申请了农机补贴。2016年,3名农机销售商因以亲属名义购买饲料颗粒机套取农机补贴等问题,以诈骗罪被分别判处3-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加强对主要业务的领导,加强监督管理。技术项目股和推广站联合组织经销商进行了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同时加大了对经销商的监管力度,经常性地进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从严把关。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二)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组织建设弱化。阵地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虚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党组织换届不符合规定程序,2016年中心机关支部换届选举没有设置差额,会议记录中的参会人数及得票数与上报到县直机关工委的情况不一致。二是党员的党性意识不强,未按照党章要求每月交纳党费,2017年2月中心机关支部支委会议明确党费为半年或一年交纳一次。三是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不到位,部分党员信息不完善。
整改情况:通过组织全中心党员干部上党课、专题学习、进行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了学习形式,增强了党员的党性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建相关业务知识,组织各支部的支部委员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学习。按要求规定每月主题党日交纳党费,按要求完善党员基本信息。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未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党组民主生活会未严格按程序进行,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以建议代替批评,辣味不够。未按要求对党员进行积分管理,积分登记表与党员实际参与活动情况不符。党员日常政治学习松懈,通过测试发现部分党员党建基本知识贫乏,参与测试的19名党员中,有6名“三会一课”基本概念不清,5名对党费收缴相关知识不了解。11名不知道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指导监督,经常性地到各个支部了解情况,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采取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支部集中上党课,个人自学和闭卷测试等方式扎实开展系列学习活动。近期组织干职工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建基础知识的学习。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心党组对宁泳南滥用职权违规发放牌照、收受贿赂等问题,不按要求向县纪委报告,仅给予组织处理,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执纪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职工的监督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经常性的检查干职工违纪情况。严格按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对干职工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未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中心党组对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对安化驾校2015年违规超标准收取考试费,2016年、2017年偷税漏税行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整改情况:加强对二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到二级机构了解工作情况。安化驾校现在不收取考试费用,安化驾校的工作按行业要求严格执行。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违规发放农机推广等补助、公款送礼现象。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继续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不一末位”和会审联签等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决不越红线、不超越政策;及时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源头防控,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廉洁风险防控不力。中心党组对于本单位存在的廉洁风险排查不到位,存在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中购机人信息不实、补贴信息公示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农机补贴档案中购机人信息不实。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审核把关不严,以合作社名义购机的农机补贴档案资料中,没有注明实际购机人,造成难以核机到位。二是农机补贴信息公示不到位。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未将2017年享受农机补贴的合作社等组织购机信息在县人民政府网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农机购置补贴严格按《湖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未公示信息的及时公示,今后结算一批公示一批。
整改进度: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7224805;邮政信箱(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雅阁花苑农机事务中心办公楼;电子邮箱:578447916@qq.com。
中共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党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