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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做好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调查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刘天雾 发布时间:2023-11-30 15:28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浏览数:
“请问是某某茶叶公司的负责人吗?我们是安化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现就温某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一事向您进行调查评估。” 据悉,社区矫正对象温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广州市接受社区矫正。温某作为直播销售专业人才,能帮助安化县内一茶企利用网络直播清理积压库存并扩大产品销路。但因其是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非因家庭重大变故或其他规定事由且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区县市,对该企业的正常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在收到温某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的《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征求意见函》后,安化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调查,深入温某就业企业、企业所在地村委进行实地走访,对其在我县的工作、居所情况展开细致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综合各方情况,安化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时出具了《征求意见复函》并邮寄至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并积极与该机构协调相关变更事业。目前,温某已依法依规完成执行地变更手续,在安化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报到和登记手续并立即投入到了直播销售工作。 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涉企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帮助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安化县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的监管模式,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详细情况,根据其实际情况调整矫正方案,在请假审批、跨区县活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比对,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情况进行线上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在不打扰其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确保该类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及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走得动”又“管得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初审初校:陈靖雯 复审复校:杨双 终审终校:李旭
责任编辑:谌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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