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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公示(3月30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30 16:36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数:

现有如下机动车当事人(车主)在安化县因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行为被依法扣留机动车,30日内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现予以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机动车当事人(车主)在30日内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30日

   附件:2021年度安化大队二中队暂扣机动车辆登记表公示.pdf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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