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的通告(梅城镇违停)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0 15:03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整治交通违法顽瘴痼疾,我队现启用一批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设备。特通告如下:
一、新增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为宣传告知日,2026年3月10日0时启用。
二、抓拍违法类型
违反规定停车的(违法代码10396)
三、设备编号及设备地点
|
设备编号 |
所在地点 |
|
430906000000090038 |
安化县梅城镇梅新路与梅山大道的交叉路口 |
|
430906000000090039 |
安化县梅城镇梅新路与南正街的交叉路口 |
|
430906000000090040 |
安化县梅城镇工矿路与梅新路的交叉路口(新一村商场门口) |
|
430906000000090041 |
安化县梅城镇工矿路与梅新路的交叉路口 |
|
430906000000090042 |
安化县梅城镇完小路与工矿路的交叉路口(梅城镇九华宾馆门口) |
|
430906000000090043 |
安化县梅城镇启安大道与东门桥路的交叉路口 |
|
430906000000090045 |
安化梅城车站路与梅新路交叉路口 |
四、处罚办法
对驾驶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电子抓拍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
一审:姚立君
二审:黄联辉
三审:谢 琼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