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9 11:15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数: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县共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43家,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14家,其中县城规划区域(东坪镇、县城南区、安化经开区、田庄乡)7家;前乡片区域4家(梅城镇2家、乐安镇1家、仙溪镇1家);中部区域2家(冷市镇1家、小淹镇1家);库区片区域1家(柘溪镇)。尚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场)29家,其中梅城镇3家、乐安镇3家、清塘铺镇1家、江南镇2家、滔溪镇1家、长塘镇1家、大福镇3家、平口镇1家、烟溪镇1家、奎溪镇1家、马路镇2家、羊角塘镇6家、冷市镇2家、高明乡2家。

2017年12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安化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后,虽市场逐步规范,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环境污染问题。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普遍存在扬尘污染严重、废水不按规定排放等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二是非法用地问题。大部分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未办理土地出让及用地、规划手续,存在非法用地行为。三是质量安全及市场恶性竞争问题。因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房地产业市场低迷,建筑业不景气,预拌混凝土产能相对过剩,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挤压合法企业经营空间,打价格战,存在不正常竞争,导致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我局进行了充分走访调研,并结合全县实际草拟了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通告。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原则,争取用6个月左右时间实现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合法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的目标,使全县预拌混凝土行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非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长效机制得到全面形成。

四、法律责任

对阻碍执法人员执法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组织或个人存在包庇、纵容、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建设经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组织及个人责任。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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