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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7 09:50     信息来源: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数:

 

 

 

 

 

 

安建发〔202383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筑业(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提升我建筑市场水平,推动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和《关于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开展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安建发〔2023〕78号)的要求,我局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并出具了《资质动态考核反馈意见告知书》,但在规定时间内并未收到反馈意见。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方式与内容

本次动态核查采取现场实地考核与资料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原参与该企业资质评审的3位专家及政策法规股、建筑管理股、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人员组成核查组,核查内容严格按照《关于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开展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安建发〔2023〕78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核查情况

(一)企业资产:标准要求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此项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标准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核查中该公司未能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任命文件及社保证明。此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实验室负责人(标准要求: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试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核查中该公司提供了实验室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但未能提供劳动合同、任命文件及社保证明。此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标准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核查中该公司未提供任何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此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4.混凝土试验员(标准要求:混凝土试验室员不少于4人)核查中该公司提供了4名混凝土试验员的证书,但只能提供其中3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此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技术装备

1.混凝土搅拌设备(标准要求: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核查中该公司拥有180立方米/小时混凝土搅拌设备和120立方米/小时混凝土搅拌设备各1台(120立方米/小时混凝土搅拌设备已采取断电封停措施),此项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混凝土试验室(标准要求:具有混凝土试验室):现场核查中该公司有混凝土实验室,且实验设备按期作了计量检测,此项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混凝土运输车(标准要求:混凝土运输车10辆):现场核查中该公司有8台自有混凝土运输车在搅拌站,缺2台。此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4.混凝土输送泵(标准要求:混凝土输送泵2):现场核查中该公司未能提供混凝土输送泵进行现场考核,且反馈告知后该公司未提供该项资料。此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动态核查中该公司未能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有关资料:1.自然资源部门的合法用地手续及规划审批手续;2.林业部门的符合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求的批复意见;3.水利部门的合法取水手续且我局在近期收到了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单位关于该公司不满足相关规定的函件。故此项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整改要求

基于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的情况现责令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事项进行有效整改,补齐相应资质序列的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专业和数量均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且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企业完成整改后,可向我局提出复查申请,同时将整改报告和佐证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达到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和不满足《安化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要求我局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撤回该公司已取得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并予以公告。

本通知同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机关媒介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各建筑业企业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做好资质管理工作。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27

 

 

抄送: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县科工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水利局,柘溪镇人民政府。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印发

 

责任编辑:县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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