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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07 15:00 信息来源: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数:
住建领域各相关企业,各在建工程建设方、项目部、监理部,局属各相关单位: 春节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工复产,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要求,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继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春节假期结束,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但各类设施设备因长时间停产停工,若安全检验、检测不到位,启动操作时易引发事故;员工在假期后可能存在思想松懈、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情况;部分企业新招录员工或调整员工岗位,若安全生产培训缺失或不充分,也会为事故埋下隐患。组织 “开工第一课讲安全” 活动,旨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开工事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通过该活动,使员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掌握岗位所需安全知识与技能,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精准把握主要内容 各相关企业、单位要加强思想引导,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继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开展本行业安全形势分析。加强法律学习,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让各岗位人员明晰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义务和劳动纪律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对住建领域发生的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继续组织观看《不可逾越的红线》和《湖南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下载网址见附件1),鼓励员工通过 12350 或 12345 举报身边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操作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讲清楚,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认真组织部署活动 春节后复工复产的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为春节假期复工复产后的第一个上班日。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活动,提出要求,要亲自授课或邀请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授课可采用全员会、现场会等方式进行,采取播放视频、图文展示等形式,让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的学习教育效果。活动要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人员,对未及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的不得复工上岗。对培训师资力量不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推动采用购买网络教学资源等方式开展好活动。 四、严格落实隐患排查 一是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风险排查,特别是对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并将隐患视同事故对待,及时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确保复工复产安全。二是必须落实安全培训制度。要落实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三是必须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动电、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四是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在岗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不足,无法保证生产作业正常运转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转岗作业人员、新进员工未按规定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未辨识风险、排查隐患,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建筑施工企业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验收并审批同意的,不得复工复产。 五、持续开展“七个一次” 一是召开一次会议。即开工前的安全部署专题会议,把员工放松过节的思想先抓起来;二是开展一次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建立台账,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必须清零;三是组织一次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覆盖,特别是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四是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监理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周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检维修作业也要认真制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人。五是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和组织安全学习等措施,形成全员重视安全、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六是开展一次打非治违行动。针对非法违法,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一批,处理一批,形成震慑。七是进行一次督导。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要对所监管的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指导,压实责任,确保所有部位有人管安全,所有监管人员责任上肩。 六、强化复工验收指导工作 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复工复产前书面申请,经现场核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核查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复工复产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事故的,审批验收不及时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要坚持严格监管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上门帮扶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好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七、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的要求,严格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员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各有关企业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要对全员特种作业持证情况来一次排查,建立台账,严防无证上岗,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再次组织员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和《湖南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电视专题片(下载网址见附件1),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操作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讲清楚,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鼓励员工排查身边隐患。 八、周密安排,严格督查 (一)严格督查机制。为确保复工复产核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住建局将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1.由县住建局相关股室对所监管行业进行复工复产核查,对未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复查擅自复工和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认定一季度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及相关责任主体不良行为; 2.由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行业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综合督查; 3.由分管县级领导带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暨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综合督查。 (二)督查时间 2月10日至2月28日。 (三)督查要求 1.深入一线基层开展督导检查。 2.发现问题现场交办,责任到人。 3.建立问题台账和隐患清单,明确具体整改要求。 4.要对建立的问题台账和隐患清单纳入“一单四制”和闭环管理。 5.各相关企业于2月26日前将复工复产资料报送至县住建局;各督查组于2月27日前将督查报告及问题汇总表报送至县住建局安办。
附件:1.特种作业证查询、专题(警示)片下载网址 2.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7日
附件1
特种作业证查询、专题(警示)片 下载网址
1、特种作业证上网查询方式:进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http://yjt.hunan.gov.cn/),在办事服务-我要查-资格证查询”栏目内进行查询。 2、《不可逾越的红线》下载地址:进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在“应急视频”栏目内下载,具体网址:http://yjt.hunan.gov.cn/yjt/tszt/xczl/ajsp/202202/t20220203_22476772.html 3、《生命重于泰山》下载地址:进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在“应急视频”栏目内下载,具体网址:http://yjt.hunan.gov.cn/yjt/tszt/xczl/ajsp/202202/t20220203_22476780.html
附件2
建筑施工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全省建筑施工应做好“1234”方面节后复工要求: 1.制定一个节后复工计划。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指导督促在建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节后复工计划,组织召开节后复工专题会议,明确关键岗位人员返岗时间,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计划,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及时返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承建项目的节后复工条件进行层级督导检查,按要求配备配齐关键岗位人员,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项目复工的条件和要求,加强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督促各责任主体依规依程序组织复工,加大抽查巡查力度,确保节后复工期间施工安全。 3.开展“三级”安全检查及培训教育。所有在建项目应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复工前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各班组应对所属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向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全面排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整改销号;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对项目复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项目要全数核查,严把节后复工安全。 4.坚持“四个一律”复工条件。各级主管部门、各企业应严格遵守以下“四个一律”复工条件: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未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或排查发现的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未经住建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同意的一律不得复工。
责任编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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