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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1日,马路镇完小开展了《反间谍法》普法知识宣传活动。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副校长谌球面向全体教职工,就“什么是间谍行为”“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可以依法行使哪些执法职权”“违反《反间谍法》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组织学习,鼓励教职工积极上网自学相关内容。 法规明确规定每个中国公民都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反间谍法》的重要意义,对《反间谍法》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增强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很大程度地鼓励了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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