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整治交通违法顽瘴痼疾,我队新增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一批。现通告如下:
一、新增设备公示及启用时间
1、公示日期: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2日。2、启用时间:2026年2月23日0时。
二、红绿灯监控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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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编号 |
所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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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06000000010088 |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与梅山大道交叉路口(东向西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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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06000000010089 |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与梅山大道交叉路口(南向北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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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06000000010090 |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与梅山大道交叉路口(西向东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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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06000000010091 |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与梅山大道交叉路口(北向南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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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06000000010092 |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与梅山大道交叉路口(北向南方向) |
三、主要抓拍违法行为及违法代码
1、机动车经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0);
2、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0);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0);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0)。
四、处罚办法
对驾驶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电子抓拍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
一审:姚立君
二审:黄联辉
三审:谢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