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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安化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29 10:18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安化县统计局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 30 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我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县直各部门和县乡(镇)两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化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可赞为组长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查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县经普办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各乡镇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普查阶段,县委书记石录明,县长潘文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可赞等县级领导多次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明确普查各阶段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全面摸清家底

为了全面摸清安化县的经济家底,县经普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清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地毯式”清查要求,对全县范围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一清查登记。突出清查工作进度管理,定期通报清查进度,确保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在清查过程中,尤其注重对个体户的挖掘,通过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数据比对,以及实地走访调查,尽可能发现遗漏的个体户,做到应普尽普。

三、科学规范实施

在普查实施过程中,县经普办严格遵循普查方案和相关制度规定,科学规范开展普查工作。突出“两员”培训管理,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多轮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普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防止出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业务不熟,查质量不高的现象。此外,县经普办还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防止普查对象出现拒报、迟报等情况。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为确保数据质量,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县经普办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对普查数据进行全程监控和审核。县经普办各专业人员加强查数据的审核、编码与分析,定期查看审核结果,开展人工审核,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退回复核,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不出现随意自行修改和删除单位名录资料,不依法依规查的情况。

总体来看,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60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5.3%,从业人员95073人,增长33.5%。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安化县统计局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608个,比2018年末增加1008个,增长15.3%;产业活动单位8524个,增加975个,增长12.9%(详见表2-1)。

2-1 单位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608

-

  企业法人

5579

73.33

  机关、事业法人

633

8.32

  社会团体

197

2.59

其他法人

1199

15.76

二、产业活动单位

 8524

-

第二产业

1881

22.07

第三产业

6643

77.93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774个,占23.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1086个,占14.3%;制造952个,占12.5%。(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608

-

农、林、牧、渔业*

632

8.31

采矿业

34

0.45

制造业

952

12.5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1

1.46

建筑业

645

8.48

批发和零售业

1774

23.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0

2.10

住宿和餐饮业

184

2.4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5

1.64

金融业

2

0.03

房地产业

189

2.4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8

6.4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3

3.7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9

1.1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12

2.79

教育

294

3.8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7

1.5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

3.0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86

14.27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5073人,比2018年末增加23850人,增长33.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028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2234人,增加7421人,增长29.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2839人,增加16429人,增长35.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20752人,占21.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3637人,占14.3%;教育13032人,占13.7%。(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95073

40282

农、林、牧、渔业*

3180

1096

采矿业

874

222

制造业

20752

740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58

515

建筑业

8586

1862

批发和零售业

11123

522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60

315

住宿和餐饮业

2192

128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43

372

金融业

664

253

房地产业

1762

7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82

9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94

6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42

53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98

732

教育

13032

9068

卫生和社会工作

5886

38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08

112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637

4139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9.88亿,比2018年末增加73.46亿元,增长15.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18亿元,增加58.57亿元,增长33.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7.9亿元,增加6.08亿元,增长2.1%。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6.43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4.73亿元,增长2.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4.62亿元,增加21.37亿元,增长22.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0.86亿元,减少17.59亿元,下降11.9%。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28.7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08.56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09.35亿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9.88

246.43

328.79

农、林、牧、渔业*

8.80

0.95

 10.88

采矿业

5.30

3.67

3.03

制造业

153.52

68.77

167.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3.58

22.43

6.47

建筑业

40.78

19.75

31.33

批发和零售业

38.01

6.84

59.2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0

 0.53

3.02

住宿和餐饮业

6.15

2.37

3.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48

0.46

2.62

金融业

房地产业

69.97

57.42

12.7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85

1.56

6.9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82

0.36

4.5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01

7.10

2.0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47

0.36

4.23

教育

42.42

5.73

2.4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27

15.35

1.8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2.96

4.69

5.8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0.09

28.09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安化县统计局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月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97个,比2018年末增长10.5%;从业人员23684人,比2018年末下降4.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054个,占96.1%;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3171人,占97.8%;外商投资企业189人,占0.8%(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7

23684

内资企业

1054

23171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3

189

其他统计类别

40

32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4个,制造业95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1个,分别占3.1%、86.8%和10.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0.9%、10.8%和9.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874人,制造业20752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58人,分别占3.7%、87.6%和8.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4.3%、10.2%和6.9%(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6.3%;负债合计94.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1.4%。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23亿元,比2018年增长43.4%(详见表3-3)。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7

2368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5

173

非金属矿采选业

26

685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其他采矿业

2

10

农副食品加工业

70

1056

食品制造业

42

134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39

8123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5

129

纺织服装、服饰业

14

37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9

40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5

1523

家具制造业

24

291

造纸和纸制品业

4

4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7

13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

45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

8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

369

医药制造业

15

441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

14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8

241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75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

863

金属制品业

44

47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

131

专用设备制造业

7

90

汽车制造业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

7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

12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

222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其他制造业

5

6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4

58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

3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6

162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6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2

370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2.40

94.87

177.2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4

0.004

0.0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36

3.31

1.02

非金属矿采选业

1.80

0.35

1.98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

其他采矿业

0.10

0.002

0.02

农副食品加工业

6.27

1.66

7.29

食品制造业

8.80

9.75

11.0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5.32

23.73

65.84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0.50

0.22

0.44

纺织服装、服饰业

0.86

0.04

0.6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91

0.26

0.5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56

0.83

5.11

家具制造业

1.67

0.67

0.83

造纸和纸制品业

0.28

0.02

0.0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76

0.14

0.6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01

0.23

0.7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39

0.27

0.7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62

3.37

2.66

医药制造业

7.35

4.44

6.39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67

0.13

1.6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8.71

9.26

17.8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63

3.05

8.4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44

4.79

11.55

金属制品业

1.25

0.13

0.87

通用设备制造业

0.30

0.01

0.22

专用设备制造业

0.27

0.02

0.20

汽车制造业

-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28

0.001

0.1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27

0.01

0.5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47

0.12

0.67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

其他制造业

0.43

0.06

0.1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0.40

5.58

22.4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9

0.01

0.0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9.52

19.90

5.3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83

1.18

0.3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23

1.35

0.75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苎麻布(含苎麻55%)

万米

119.23

十种有色金属

0.66 

水泥

152.58

精制茶

万吨

6.01

人造板

   万立方米

2.16

电子元件

万只

5515.00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180.28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亿吨

-

原油

-

天然气

亿立方米

-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4.84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77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11.06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2.25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0.76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45个,比2018年末增长172.2%;从业人员8586人,比2018年末上升65.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45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8586人,占100%(详见表3-6)。

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5

8586

内资企业

645

858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7.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8%,建筑安装业占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4.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8%,建筑安装业占3.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5%(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5

8586

房屋建筑业

175

4646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1

1526

建筑安装业

32

26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17

215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7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9%;负债合计19.7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4%。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33亿元,比2018年增长113.4%(详见表3-8)。

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0.78

19.75

31.33

房屋建筑业

20.31

11.18

19.94

土木工程建筑业

13.24

7.94

4.94

建筑安装业

0.61

0.05

0.7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62

0.58

5.70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安化县统计局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 30 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773个,从业人员111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4%和32.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3.1%,零售业占66.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29.3%,零售业占70.7%(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73

11123

批发业

586

326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6

50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39

76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3

14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0

2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

9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00

113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5

258

贸易经纪与代理

3

7

其他批发业

55

337

零售业

1187

7860

综合零售

88

53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82

192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99

5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0

30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98

169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57

91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1

36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53

81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9

76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0%(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73

11123

内资企业

1741

10899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32

2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0%;负债合计6.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28亿元,比2018年增长157.5%(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8.01

6.84

59.28

批发业

14.31

2.64

24.1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57

0.20

1.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54

1.05

13.5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53

0.01

0.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5

0

0.0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69

0.25

0.6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61

0.98

5.5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5

0.12

1.30

贸易经纪与代理

0

0

0.02

其他批发业

0.89

0.03

1.06

零售业

23.70

4.20

35.11

综合零售

1.36

0.20

2.3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20

0.76

5.7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41

0.17

1.8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63

0.43

1.2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99

1.02

8.4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74

0.53

7.3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22

0.24

1.5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74

0.43

3.2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40

0.42

3.32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60个,从业人员116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3%和4.5%(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

1160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23

925

水上运输业

2

19

航空运输业

1

5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2

5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3

89

邮政业

9

6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

1160

内资企业

160

1160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6.1%;负债合计0.5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2.9%。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2亿元,比2018年增长141.6%(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40

0.53

3.02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4.31

0.29

2.38

水上运输业

0.28

0.18

0.07 

航空运输业

0.04

0.0005

0.01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15

0.02

0.1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46

0.03

0.26 

邮政业

0.16

0.003

0.1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84个,从业人员21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8.8%和96.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1.1%,餐饮业占48.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6.3%,餐饮业占33.7%(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4

2192

住宿业

94

1453

旅游饭店

10

264

一般旅馆

54

498

民宿服务

13

122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17

569

餐饮业

90

739

正餐服务

77

642

快餐服务

2

23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9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21

其他餐饮业

7

4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4

2192

内资企业

184

2192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7%;负债合计2.3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2%。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比2018年增长150.2%(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15

2.37

3.77

住宿业

4.83

2.22

2.28

旅游饭店

0.98

0.76

0.39

一般旅馆

1.29

0.17

1.10

民宿服务

0.72

0.17

0.26

露营地服务

0

0

0

其他住宿业

1.84

1.12

0.52

餐饮业

1.32

0.15

1.49

正餐服务

1.18

0.13

1.30

快餐服务

0.03

0.01

0.03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2

0

0.0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5

0.01

0.03

其他餐饮业

0.04

0

0.0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5个,从业人员8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4%和85.7%(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5

84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0

12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5

37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

35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5

843

内资企业

125

84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5.1%;负债合计0.4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3.2%。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2亿元,比2018年增长275.4%(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8

0.46

2.6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16

0.32

0.5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3

0.09

1.0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9

0.05

1.05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2018年末持平,从业人员664人,比2018年末下降2.8%(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

664

货币金融服务

2

664

资本市场服务

-

-

保险业

-

-

其他金融业

-

-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89个,比2018年末增长21.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4,物业管理企业73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1个,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1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62人,比2018年末增长30.6%。(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9

1762

房地产开发经营

74

817

物业管理

73

721

房地产中介服务

21

122

房地产租赁经营

21

102

其他房地产业

-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5)。

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9

1762

内资企业

188

1758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4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7.41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7.4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5.0%。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8亿元,比2018年下降42.6%(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9.97

57.42

12.78

房地产开发经营

67.41

57.10

10.23

物业管理

1.33

0.1

1.64

房地产中介服务

0.49

0.03

0.40

房地产租赁经营

0.74

0.19

0.51

其他房地产业

-

-

-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88 个,从业人员248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6.3%和19.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6.6%,商务服务业占83.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8.4%,商务服务业占81.6%(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8 

2482

租赁业

81

457

商务服务业

407

202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8)。

 

4-1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8

2482

内资企业

488

2482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85 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1.4%。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1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5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7.4%。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3亿元,2018年增长268.6%(详见表4-19)。

 

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85

1.56

6.93

租赁业

2.44

0.14

1.36

商务服务业

11.41

1.42

5.57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安化县统计局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7 30 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83个,从业人员1794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8%102.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7个,从业人员170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8.9%174.7%(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7

1703

研究和试验发展

16

125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6

94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25

62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7

1703

内资企业

267

170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7.6%;负债合计0.3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7.7%。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亿元,比2018年增长525.0%(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63

0.34

4.50

研究和试验发展

0.21

0.01

0.23

专业技术服务业

2.60

0.20

2.4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2

0.13

1.79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9个,从业人员13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和42.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个,比2018年末下降50.0%;从业人员255人,比2018年末下降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负债合计6.8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9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比2018年增长23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6.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53亿元,比2018年增长91.4%。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0个,从业人员148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9%和153.8%(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0

1487

居民服务业

123

90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6

374

其他服务业

31

21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0

1487

内资企业

210

1487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4.7%;负债合计0.3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4.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3亿元,比2018年增长729.4%(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5

0.36

4.23

居民服务业

2.06

0.25

2.3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89

0.07

1.25

其他服务业

0.50

0.04

0.59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94个,从业人员1303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4.2%和66.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9个,从业人员1204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4%和7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7.9%;负债合计0.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比2018年增长372.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3.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09亿元,比2018年增长135.5%。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17个,从业人员588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4.5%和32.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6个,比2018年末增长4.8%;从业人员5130人,增长4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5%;负债合计1.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2.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亿元,比2018年增长45.31%。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8.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8.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8亿元,比2018年增长38.1%。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31个,从业人员22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1%和27.0%。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10个,从业人员20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1%和58.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4%;负债合计4.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1.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6亿元,比2018年增长149.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5.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3亿元,比2018年下降67.7%。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086个,比2018年末增长25.5%;从业人员13637人,增长48.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0.53亿元,比2018年增长63.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安化县第五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安化县统计局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7 30 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9,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7%。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4%; 新材料产业7,占24.1%;生物产业8,占27.6%; 新能源产业2,占6.9%;绿色环保产业11,占37.9%。

二、高技术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3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08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2.0%,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2%,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1.4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0.0%,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30个,从业人员1953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8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7个,7.4%;数字产品服务业24个,占10.4%;数字技术应用业120个,占52.2%;数字要素驱动业69个,占30%。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24人,占16.6%;数字产品服务业135人,占6.9%;数字技术应用业809人,占41.4%;数字要素驱动业685人,占35.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0.97亿元,占14.5%;数字产品服务业0.81亿元,占12.2%;数字技术应用业2.52亿元,占37.7%;数字要素驱动业2.38亿元,占35.6%。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个,2018年增长3.5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9.9%。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909人年,2018年增长48.0%。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93亿元,比2018年增长28.3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7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2件,分别2018年增长321.4%和215.6%;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0.1%,2018年下降10.15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36个,从业人员408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7.8%和135.1%;资产总计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9.2%。

2023年末,全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44个,从业人员362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1.7%和174.8%;资产总计23.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46.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比2018年增长410.6%。

2023年末,全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92个,从业人员463人,资产总计1.0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9亿元。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乡镇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安化县统计局

安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 7月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乡镇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清塘铺镇法人单位167个,占比2.20%;仙溪镇法人单位399个,占比5.24%; 长塘镇法人单位173个,占比2.27%;小淹镇法人单位159个,占比2.09%;羊角塘镇法人单位266个,占比3.5%;冷市镇法人单位167个,占比2.2%;奎溪镇法人单位95个,占比1.25%;烟溪镇法人单位235个,占比3.09%;渠江镇法人单位101个,占比1.33%;平口镇法人单位146个,占比1.92%;柘溪镇法人单位172个,占比2.26%;乐安镇法人单位178个,占比2.34%;滔溪镇法人单位121个,占比1.59%;梅城镇法人单位714个,占比9.38%;大福镇法人单位324个,占比4.26%;马路镇法人单位413个,占比5.43%;东坪镇(含县城南区)法人单位2846个,占比37.41%;江南镇法人单位271个,占比3.56%;龙塘镇法人单位126个,占比1.66%;高明乡法人单位76个,占比0.99%;田庄乡法人单位260个,占比3.42%;南金乡法人单位91个,占比1.2%;古楼乡法人单位108个,占比1.4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东坪镇(含县城南区)法人单位2846个,占比37.41%;梅城镇法人单位714个,占比9.38%;仙溪镇法人单位399个,占比5.24%。乡镇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清塘铺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51人,占比1.95%;仙溪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682人,占比3.87%;长塘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69人,占比1.65%;小淹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14人,占比2.54%;羊角塘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35人,占比2.35%;冷市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09人,占比2.53%;奎溪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85人,占比1.67%;烟溪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66人,占比2.07%;渠江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46人,占比0.99%;平口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97人,占比2.1%;柘溪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19人,占比2.33%;乐安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85人,占比2.09%;滔溪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61人,占比1.01%;梅城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817人,占比9.27%;大福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03人,占比4.42%;马路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138人,占比5.4%;东坪镇(含县城南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7926人,占比39.89%;江南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445人,占比3.62%;龙塘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00人,占比1.16%;高明乡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28人,占比1.08%;田庄乡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675人,占比5.97%;南金乡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68人,占比1.02%;古楼乡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54人,占比1%。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东坪镇(含县城南区)37926人、梅城镇8817人、田庄乡5675人。

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1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乡镇名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608

-

8524

-

  清塘铺镇

167

2.20

191

2.24

仙溪镇

399

5.24

425

4.99

长塘镇

173

2.27

192

2.25

小淹镇

159

2.09

182

2.14

羊角塘镇

266

3.50

278

3.26

冷市镇

167

2.20

177

2.08

奎溪镇

95

1.25

105

1.23

烟溪镇

235

3.09

246

2.89

渠江镇

101

1.33

104

1.22

平口镇

146

1.92

159

1.87

柘溪镇

172

2.26

178

2.09

乐安镇

178

2.34

183

2.15

滔溪镇

121

1.59

135

1.58

梅城镇

714

9.38

796

9.34

大福镇

324

4.26

349

4.09

马路镇

413

5.43

424

4.97

东坪镇(含县城南区)

2846

37.41

3401

39.90

江南镇

271

3.56

292

3.43

龙塘镇

126

1.66

137

1.61

高明乡

76

0.99

84

0.99

田庄乡

260

3.42

278

3.26

南金乡

91

1.20

95

1.11

古楼乡

108

1.42

113

1.33

 

7-2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乡镇名称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95073

40282

  清塘铺镇

1851

814

仙溪镇

3682

1366

长塘镇

1569

701

小淹镇

2414

1041

羊角塘镇

2235

761

冷市镇

2409

879

奎溪镇

1585

518

烟溪镇

1966

823

渠江镇

946

420

平口镇

1997

814

柘溪镇

2219

694

乐安镇

1985

879

滔溪镇

961

392

梅城镇

8817

4624

大福镇

4203

1999

马路镇

5138

2114

东坪镇(含县城南区)

37926

16499

江南镇

3445

1080

龙塘镇

1100

358

高明乡

1028

323

田庄乡

5675

2452

南金乡

968

420

古楼乡

954

311

 注释: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