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预算资金申请单位申请,在已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中,部分项目不能实施,需要调整。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研究,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决定对安农字[2025]23号、安农字[2025]33号文件中的部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737-7223305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安农办字〔2025〕17号年安化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