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规模以上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0 11:17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浏览数:
AHDR-2025-01005
安政办发〔2025〕10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规模以上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安化县规模以上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安化县规模以上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持续做大经济总量,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培育发展规上服务业企业的若干措施》(湘发改就服〔2024〕932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益政办发〔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383家在库规模以上企业为基数(截至2024年底,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3家、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62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11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8家),计划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1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6家,五年内累计新增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2家。2029年底,实现在库规模以上企业数超540家。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项目“新入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新引进项目库和在建项目库,进一步明确投资目标、节点任务,不断规范项目管理,加大统筹协调,确保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入规”,切实将投资转化为增长动能。(责任单位:安化经开区、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动规下企业“小升规”。分类开展规模以下企业摸底筛选工作,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园区、县直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开展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实施重点培育企业库动态管理,及时开展跟踪监测、做好协调服务,确保“应入尽入、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安化经开区、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稳住存量企业“防退规”。深入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分层分类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并实施精准化、差异化帮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四上”企业,要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专项帮扶方案,做好“稳规保规”工作。(责任单位:安化经开区、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奖励标准 (一)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入规”工业企业在“入规”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第三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3万元、第四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在新认定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1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在通过复审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6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二)新增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成功将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一级的施工企业,在晋升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增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二级的施工企业,在“入规”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增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在“入规”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新“入规”批发业企业在“入规”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第三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1万元、第四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1万元;新“入规”住宿、餐饮、零售类企业在“入规”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7万元、第三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1万元、第四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1万元;同时,上述新“入规”企业在第二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另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纳入商贸统计的大个体在“入规”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入规”服务业企业在“入规”后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8万元、第三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1万元、第四年若不发生“退规”则奖励1万元。同时,新“入规”企业在第二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另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五)规模以下样本企业。对已纳入样本库、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积极配合调查任务且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按年度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县科工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各责任单位进行会商,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信息共享与协作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同一类别或县级其他相关奖励政策与本方案重复的,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均不予以奖励。本方案由县科工局会同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全县未来5年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目标 附件
全县未来5年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目标 单位:家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