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30 15:47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浏览数:

 

 

 

安财行函〔2018〕349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

答复

 

夏智育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纳入县财政预算及法律顾问办理具体法律事务的差旅费用、资料费和适当报酬”问题。

    现阶段我县对村级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十分重视,按政策基本保障完全到位,从2017年县财政安排村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700万元,为全县433个村(居)搭建好了村级服务平台,同时,从2017年起,每个行政村在原每村每年3万元村级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增加每村每年1万元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而您提到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也是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工作的一部分,村(居)民委员会法律顾问办理具体法律事务的有关差旅费用、资料费和适当报酬应在该专项经费中安排。

二、关于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运行管理的建议。

2017年底,我县已经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3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目前,运行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指导机构。明确要求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的管理由县司法局牵头,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局基层股配合,乡镇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二是进一步充实服务力量。2017年,全县65名律师和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42个社区、391个村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协议,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工作群加入了各村便民服务员、村支书、村调解主任、乡镇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司法所干部及法律顾问等中坚力量,司法所及发律顾问在群内发布普法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群了解社情民意,涉及可能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社会风险等,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积极化解,创建了一个普法、法律服务的新平台。四是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强化考核。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出台《安化县法律顾问、律师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驻村律师、法律工作者每季度进村(社区)1次以上。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全年表现优秀的顾问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对履职不够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促进全县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为全县的发展提供高效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县还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的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内容,极大的调动了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县司法局已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内容,压实乡镇司法所及内设股室的工作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的有效开展。

最后,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安化县财政局       

2018年7月 日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人大政协联络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化县财政局   786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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