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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清塘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投资人(实施主体)招商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0 11:01 信息来源: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数:
根据安化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市级初审意见,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受安化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安化县清塘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化县清塘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2.项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清塘铺镇 3.项目建设内容:以安化县清塘铺镇全域范围为整治对象,结合安化县清塘铺地方特色产业规划,进行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布局和引入等。(具体实施内容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517.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筹集。 5.项目投资回报:实施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以其市场化经营收益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 6.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开发期限不超过28年(含建设期)。最终以安化县清塘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合作协议确定的开发期限为准。 二、投资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资方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盖章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投资方存续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 (2)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招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资申请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兆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城南区雪峰湖大道全安小区第二单元301室)领取招商文件。 四、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30,递交地点为湖南兆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城南区雪峰湖大道全安小区第二单元301室),投资申请文件评审时间、地点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招商服务机构)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及结果在安化县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18号 联系人:何龙 电话:19173750502 招商服务机构:湖南兆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城南区雪峰湖大道全安小区第二单元3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397567157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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