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6年7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的通知
安财社〔2026〕67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7-16 08:56
信息来源:安化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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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26〕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和残疾人“两补”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338号)文件要求,上级下达我单位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补助资金2154万元。结合2026年7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摸排审核结果,本次发放资金231.847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94.28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37.566万元。为规范资金发放、压实管理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110元每人每月。
二、本次资金发放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申请,残疾人或监护人、委托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逐级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县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县民政局审定。县级发放资金。2、严禁优亲厚友,严禁人情保、关系保,严禁超标准发放保障金。3、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打卡发放。4、建立档案制度,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加强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清退核减,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或收回资金。
附件:2026年7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表
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民政局
2026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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