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化县经营类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联审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起草背景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化县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23﹞2号)第六条“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论证实施细则和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联审机制分别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另行制定”要求,我局联合县财政局起草了《安化县经营类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联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联审办法)。
二、起草过程
《联审办法》草案出台后,征求了我县各相关业务股室意见,征求了财政部门意见,形成了目前草案。
三、制定情况
1、关于联审项目范围。联审办法仅对湘政办发〔2022〕26号文件规定的第3种情形项目即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联审。
2、关于联审机制建立。县级投资联审机制,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建立。
3、联审机制审查内容。重点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是否符合生产力布局和产业政策要求等。其中,财政部门重点审查项目使用的政府性资金是否合理,发改部门会同行业管理主管部门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属于市场化、有经营性收益的经营性项目。
4、申请联审应提供的资料。根据安政办发〔2023﹞2号文件对项目决策的立项相关规定,明确了联审应提供的9个方面的资料。
5、关于联审工作日。收到投资联审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审并出具投资联审意见。
6、关于联审方式。投资联审一般采取集体研究或征求意见形式开展,对投资额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情况较为复杂的项目,也可适当增加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等形式或环节。
7、联审不通过情形。有决策程序不完备、提供资料不真实,资金来源不合理,存在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各级各部门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不属于确需政府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范围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8、明确了联审原则。投资联审应遵循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准确原则。
9、关于应急项目的处理。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10、明确了文件有效期。本联审办法为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