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9 11:32     信息来源: 益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数:

关于印发《益阳市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 通知

益政发〔2022〕13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益阳市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大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1.加快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落地见效。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推出“错峰办税”“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等个性化服务,开辟退税减税绿色通道,对部分重点退税企业进行一对一上门服务,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做到应退尽退、应退早退。全年新增退税总额20亿元左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市财政局)(部分删减)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储备和使用。根据国务院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等政策,重点做好我市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专项债券项目的包装和申报工作。聚焦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谋划储备200个以上专项债券项目。做好剩余4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2022年8月底前将发行的7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基本使用完毕,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三农”“双创”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新增服务企业300户以上。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普惠金融担保平均费率不高于0.8%。将符合条件的新增担保业务和续贷续担业务全额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确保年内纳入再担保备案金额不低于18亿元。争取上级小微企业担保奖补资金800万元以上。(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5.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者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分散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取消电子版采购文件工本费,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并入采购代理费。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市财政局)

6.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2022年6月上旬出台《益阳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八条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社保费缓缴政策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落实就业见习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7.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用好支农支小、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开展“银税互动”合作,利用纳税信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信用贷款。银行机构落实普惠小微不良贷款优先核销,积极争取增加年度贷款规模,力争年度贷款投放全市新增350亿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益阳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

8.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作用,各银行机构落实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金融服务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用好用足19.4亿元支农再贷款、8.5亿元支小再贷款和1.5亿元再贴现额度。落实好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为地方法人机构提供激励资金的政策。推动普惠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增加50%、贷款投放增长100%。(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益阳银保监分局、市直相关单位)

9.推动金融机构让利实体经济。加大对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的清理清查及督查整改力度,降低、减免金融机构服务收费,落实银行下调贷款利率的政策措施。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益阳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10.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所有省级以上园区建立“金融服务窗口”。建立益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全面整合涉企政务数据,助力金融机构提升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价能力和识别速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分级分批接入平台,上线各类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广覆盖的便捷化金融服务。(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1.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深入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指导。引导市内外金融机构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兑现企业上市奖励。(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加大稳投资促消费力度

12.谋划、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动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升工程,推进益沅桃城镇群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资江风貌带、益阳大道西延线二期等城市道路、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启动资水益阳至芦林潭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前期,推动安化大百龙通用机场、大通湖通用机场建设,加快官新高速、益常高速扩容工程、清水潭千吨级码头二期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确保常益长铁路、宁韶高速、平益高速年内建成通车。争取金塘冲水库建设、洞庭湖生态疏浚等水利项目进入国家、省水利专项规划,启动大通湖垸、育乐垸堤防加固前期工作,推动30万亩高标准农田、9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开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促推汉森制药智能制造生产线、超频三5G散热及国产化计算机生产基地等项目落地实施,加快“碳谷”氢能碳陶复合材料制备项目、信维通讯5G产业园、万洋众创科技示范基地、艾华高端被动元器件产业园、资阳区电子电路板智能生产示范园、安化黑茶小镇、国辰高新科技产业园智能终端制造基地、沅江芦菇有机食用菌产业园、南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大通湖区产城融合体等302个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加快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山乡巨变第一村(清溪村)、湖南工艺美院校园扩建工程建设。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推动燃气、供排水等城市管廊更新改造。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573公里、危桥改造128座,争取新建农村“三路”1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危桥改造10座。(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加快释放消费潜力。承办第九届湖南省电子商务大会,举办2022年益阳市文旅融合发展大会,开展“悦享益阳·品质生活”云闪付百万补贴消费节、益阳市乡村振兴农特产品交易展示展销会、益阳市首届惠民购车节、“味道湖南”益阳味道美食季、益阳首届品质家居生活狂欢季、湖南人“益”路畅游活动等消费促进主题活动,推出系列消费优惠套餐。建成6300个以上充电桩,具备1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力。(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

14.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加快制定国家第二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全市分配方案,力争2022年6月中旬发放到位。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对粮食生产先进区县(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进行奖励。落实国家2022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到市、县两级储备粮100%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区县(市)政府临储粮做到应收尽收。修订《益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优化市级储备粮品种结构。及时下达各类补贴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15.加快重点能源项目建设。推动益阳电厂三期、安化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安化黄阳坪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推动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尽快开工。(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6.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兑。落实《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益政发〔2021〕8号),2021年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尽快拨付到企业,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提振企业纾困增效的信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7.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取消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的开户费、竣工验收费、到期表具更换费等所有不合理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商业活动的,减免临时占道费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对其他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缓缴3个月租金。鼓励通信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出台优惠套餐,全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落实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18.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益政办发〔2022〕1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做好物流保畅工作。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通行限制,执行“白名单”制度。建立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对保障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控需要的外地来益客货运司机实行核酸检测免费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保基本民生

20.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贷款人,可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减免罚息。(市公积金中心)

21.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落实《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益民发〔2022〕9号),从2022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600元。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将临时救助备用金由2万元提高至3万元以上。做好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工作。对部分家庭特别困难及疾病残障等特殊群体,定时定点限经营范围规范设置帮困、助残经营摊点,实行挂牌编号管理。扩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范围,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6元/月以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实现自建房安全管理“由乱到治”。(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保障中心)

本细则之外,国家和省已经出台和继续出台的稳住经济相关政策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责任编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