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亟待加强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3-07-26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2013年第6期参阅件)

        村级财务管理是整个农村经济管理的基础,也是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其成效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就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各乡镇和经管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全面实行“村账乡代管”、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推行村级财务公开等。这些措施,对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一些地方的村级财务仍比较混乱,因此引发的举报、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值得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少数乡镇管帐不管钱,“村帐乡代管”流于形式。
        2.财会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且换届后的财会人员没有及时进行培训,以致部分村级财务人员缺少必要的财会专业知识。同时,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年轻人又不愿从事村级财务工作。因此,村级财务人员年龄老化、素质低下、队伍不稳的情况较为普遍。
        3.财务制度没落地。村级财务管理有一套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等,但很少落实到位。一些干部自搞一套,坐收坐支、多支争取的项目资金,截留、挪用、延时发放上级的转移支付和各种惠农补贴,隐瞒不报或多收少报村级财产性收入等等。财务人员有章不循,听之任之,甚至同流合污。
       4.财务管理欠监督。有的村不建民主理财小组,有的虽然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却因为怕得罪干部而不敢监督、怕群众不满意而不愿监督、自身素质不高而不能监督。一些村的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彻底,有的根本就不公开。村级财务缺少群众监督,导致一些村的财务由少数干部说了算,令有正义感的群众始而怀疑继而愤怒,不仅要“总是问个不休”,而且还要上告上访讨说法,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
        5.业务指导不到位。县经管局及各乡镇经管站的主要职能之一是管理、指导、监督农村财务,但受困于三大问题而致这项工作开展很不到位。一是体制不顺。2007年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经管站划入乡镇经济发展办,只加挂了“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人员分配严重不均。全县100多名经管干部,主要集中在东坪、梅城、柘溪等交通便利、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而一些条件差的边远乡镇经管站仅有一人。三是业务能力不强。全县有50%以上的经管人员不懂财会业务。
        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财务管理作为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密切干群关系、保护集体财产、发展集体经济、确保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建议:
        1.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纳入全县创新社会管理的范畴,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县经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办〔2011〕65号文件和《益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实施办法》、《益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问责办法》、《益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各乡镇要建立由乡镇纪委牵头,经管、财政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将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对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把握的制度,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则予以完善细化,如财务审计制度、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民主理财制度、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等,使村级财务管理操作有标准,执行有依据。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帐乡代管”的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既管帐又管钱。要严格执行“村委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驻村干部审签、经管站审查”的“四审”代管工作流程。三是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包括承包、租赁、出让等村级财产性收入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的原则。
        3.切实建立民主理财机制。首先,乡镇要把好村级财务人员的入口关。要选择思想品德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出任村级财会人员;其次,要抓住建立党务事务“四位一体”村级管理模式的契机,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解决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问题。三是推行村级财务模式化公开。做到村村有公开阵地,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
        4.充分发挥乡镇经管站的主体作用。一是严格按照机构“三定”的编制和各乡镇经管工作的实际调配人员,充实条件差、交通不便的乡镇经管力量。二是要加强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三是将乡镇经管站人员纳入县工资统发中心,保障其工资待遇的及时到位,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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