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保护、开发、利用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安化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3-06-08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11月中旬,由县政协王美兰副主席带队,组织办公室、法制群团委、法制委员组和有关乡镇政协联络委的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视察,掌握了一手材料,通过视察组认真研讨,现报告如下:
        一、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六步溪自然保护区位于安化县西北部,辖马路镇和奎溪镇的9个村,区域总面积14239公顷,2001年9月17日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为此,县委、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严格管理。由于六步溪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代表性较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六步溪自然保护区顺利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06年5月10日通过国家林业局专家评审后,又于2008年12月5日顺利通过了国务院授权的国家环保部专家评审,今年9月18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54号批文,六步溪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式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成功申报,对于我县进一步打响六步溪“金字招牌”、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发展生态旅游,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利国利民之举。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生态保护和群众生存的矛盾突出。主要体现在: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生物资源之所以现在依然保存得如此完好,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做到的,完全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和广大保护区群众的自觉支持。在过去相关法规和政策没有制定和完善的情况下,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林区群众的自觉性和牺牲精神。现在通过努力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一方面要继续依靠林区群众的自觉保护精神,才能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生物资源;而另一方面,六步溪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木材、经济林和药用植物等资源,一直以来就是当地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绝大多数村民都是靠山吃山,以林为生。成立自然保护区后,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不允许再砍伐,群众经济收入来源大大减少,生活用材也受到影响,对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有的甚至会因此而致贫、返贫。虽然国家发放了生态公益林补助,但补助标准过低,保护区内村民人均补助金额不足100元,加上各村在生态林面积、人数上有差异,以致有的村人均补助金额少之又少,如友谊村人平只有10多亩山,人均补助不足40元,靠这点补助根本无法维持生计,更谈不上集资搞基础设施建设。一旦保护区群众的生活无以为计,超出了他们所能承受的限度,很有可能会发生与生态保护不相和谐的偷伐、乱伐等破坏现象。
    2、机构未明确,管理难到位。保护区升格后,与之对应的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等迟迟未到位,既难以对保护区实施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也无法以保护区名义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造成工作被动。
    3、山林权属不明。由于在过去划分山林时都是指山为界,没有具体的四抵界址登记和界线标志,造成了现在山林权属纠纷时有发生,并且难以处置。加上生态林补助也是按山林面积计算,使得权属不明的生态林补助也难以发放,给保护区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4、基础设施薄弱,管护能力亟待提高。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位置偏远,道路交通、防火等设施都比较落后,很多地方公路崎岖狭窄,有的地方只有简易林道,甚至有个别村如渣洋还未通公路,既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也不利于防火巡查。至于办公及巡护交通工具、资源调查与监测实验仪器、防火预警扑救设施等更是严重缺乏。
    三、保护、开发、利用的意见与建议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分管;对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予以准确定位,以确保在保护管理和舆论宣传中的正确导向;加大对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重视和支持,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与上级编制、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快管理机构设置批复的进度。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基层管理机构,建立联防机制,确保管理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管理职能相配套。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编制、人事、交通、畜牧、旅游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研讨和解决保护区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意识。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有侧重、有目的、有层次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出台的关于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全社会尤其是保护区群众的法纪意识和保护意识。同时,要适度加大对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提高知名度,使之成为安化对外宣传的“金名片”。
    3、科学规划,依法管理。一是要科学规划。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坚持民本理念,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根据当地实际、产业发展趋势、功能属性等制定总体发展规划,规划要有适用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机制、项目扶持、产业结构调整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尽可能多地予以政策倾斜,对于保护区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可以通过民政、项目扶持等途径予以逐步缓解,对于核心区居民的生态和生存矛盾问题可以探索生态移民的方法予以解决。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还要制定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在开发和利用上予以正确引导,加以指导,切实发挥“金字招牌”的优势。二是要合理利用。要坚持“核心区管死、缓冲区管严、实验区科学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实验区内合理适度利用资源,促进保护区经济的协调发展。要以对生态安全高度负责和群众利益高度关心的政治责任感来研究解决这一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支持自然保护区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实验区内的土地、景观和非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发展生态经济,增强自然保护区的造血功能,从根本上解决区内群众的增收、就业等问题。三是要依法管理。坚持保护第一和依法依规的原则,把强化管理作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工作和第一要务来抓,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促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2009年12月22日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