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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DR-2025-21001
安城执发〔2025〕11号
安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安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具体清理结果如下:
2023年6月15日发布的编号为AHDR-2023-01006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23年2月20日发布的编号为AHDR-2023-21001的规范性文件《关于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移交公告》继续有效;
因《关于印发<安化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5年6月15日发布,编号:AHDR-2015-01006)文件已过有效期,现决定宣布该文件失效,特此通告!
安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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