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安政办函〔2026〕14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益政办发〔2020〕1号)、《安化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安化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决策草案拟定等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根据工作实际,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并提出新增或调整建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附件:安化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化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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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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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化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县妇联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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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化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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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化县城市公园管理实施办法》 |
县城管执法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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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化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 |
县住建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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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化县燃气发展规划(2026—2035年)》 |
县住建局 |
2026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