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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566/2025-2062657 责任部门:安化县发改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5-05-0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安化县城北区棚改地块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临时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08     信息来源: 安化县发改局     浏览数:

  

  为进一步优化县城城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1号)和成本测算情况,我局草拟了《安化县城北区棚改地块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临时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县城北区棚改地块:水井巷片区、原装卸公司、原武装部、原再生资源公司、迎春路毛家巷五个地块)。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23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县发改局。

  联系人:李靓,联系电话:7223510,邮箱:330547098@qq.com,通讯地址:湖南省安化县发改局。

  附件:安化县城北区棚改地块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临时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

  安化县城北区棚改地块临时停车场机动车

  停放服务临时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标准

  所有车辆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5元/车次;4小时以上10小时以内(含10小时),10元/车次;10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15元/车次。

  二、优惠政策

  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2.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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