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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 政厅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湘民发 〔2025〕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5) 4号)、《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5) 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提高2025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指导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25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740元/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485元/月。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2025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为11544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为7566元/年。
(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应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按照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70元/月,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284元/月,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567元/月。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5年起,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200 元/月。
(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5年起,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700 元/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 等保障。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25年,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指导标准分别由9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已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纳入2025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实施民生可感行动管理清单。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把实事办实办好,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准认定对象。要认真做好各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精准核算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严格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抓紧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4月底前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补差资金的发放工作。
安化县民政局 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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