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征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安民党字〔2022〕19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09 08:42 信息来源:安化县民政局 浏览量: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征智同志任殡葬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殡葬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夏浪同志任殡葬管理所副所长;

宁国亮同志任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试用期一年);

康锐同志任婚姻登记处副主任;

邓皋同志任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副站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副主任;

谢攀同志任社会事务股副股长;

杨曼芬同志任组织人事股副股长。

因工作需要,宁国亮同志、康锐同志继续在乡村振兴联点村和办公室工作。

 

 

中共安化县民政局党组

                                           2022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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