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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股负责全县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审批,办公电话:7822109。
一、文件依据
湘人社发〔2018〕40号。
二、办事条件和标准
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可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办事条件为:
1、申办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得到法人单位的授权;
3、有明确具体的审批依据;
4、有完备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申请所需材料
1、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书面申请报告;
2、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申请申请表;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保证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说明;
6、企业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意见。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涉及职工的联名意见;
7、劳动用工备案情况表;
8、相关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包括薪酬制度、考勤和休息休假制度、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等);
9、企业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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