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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益安)文综罚字〔2025〕F-7号
当事人: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923MA7G0DLM3N
经营者:肖某煜
经营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
你(单位):1、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一案,经调查:
2025年07月28日10时36分,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詹卫峰(18080321043)、蒋文(1808032100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进行日常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悬挂有《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有3款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未备案,场所内有2台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且该2台设备正在运行。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1.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部门备案;2.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行为。此次检查全程由该场所负责人肖某煜陪同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此次检查于2025年07月28日10时52分结束。
2025年08月18日09时28分,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詹卫峰(18080321043)、蒋文(1808032100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复查,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悬挂有《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2025年07月28日检查发现的未备案的3款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仍摆放在场所内,且未查到相关备案登记记录,场所内2台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仍在运行,且未查到相关备案登记记录。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拍摄现场检查照片;2、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3、填写《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清单》;4、填写《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清单》;5、对当事人宣讲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6、通知当事人在接到《调查询问通知书》后到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513办案室接受调查询问。此次检查全程由该场所负责人肖某煜陪同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此次检查于2025年08月18日09时46分结束。
2025年08月18日,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立案调查。
2025年08月18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5年08月19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进行调查询问。
2025年08月20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1、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一案调查终结。
2025年08月21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1、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一案进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会商、会审)。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1、文书编号为(湘益安)文综检(勘)字〔2025〕108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文书编号为(湘益安)文综改字〔2025〕F-7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3、文书编号为(湘益安)文综检(勘)字〔2025〕109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4、现场检查取证相片;5、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6、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清单;7、奖品目录备案表;8、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清单;9、肖某煜《调查询问笔录》;10、证据发表意见表;证明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的违法事实。
证据二:1、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2、经营者肖某煜身份证照片打印件;3、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娱乐经营许可证》照片打印件,证明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的主体资格。
处罚理由:
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不得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二)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处罚依据: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
参照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裁量基准》第24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3台以下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裁量阶次:从轻处罚,处罚标准:处5000元的罚款。
参照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裁量基准》第25项的规定: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首次被查处的,裁量阶次:从轻处罚,处罚标准:处5000元的罚款。
经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调查,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3台以下;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系首次被查处,违法事实证据清楚、处罚理由和处罚依据合理。
2025年09月01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下达了文书编号为(湘益安)文综罚告字〔2025〕F-7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承认违法的事实,对处罚无异议,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1、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2、安化县招财猫亲子乐中心(肖某煜)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的,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事实证据清楚、处罚理由和处罚依据合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结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裁量基准》及本案事实、性质、情节。
现对你(单位):1、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2、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安化建设路支行或者通过湖南省非税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收款人:安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48380104000334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09月08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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